关于下发《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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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职能部室、各产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的试运行及上线工作,加强股份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管理工作、规范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管理行为,现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试行)》下发至各单位。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依据股份公司的要求及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实施的必要性、迫切性,要求各产业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本制度内容,不断提升电子招标采购的管理水平。

二、各单位在补充完善电子招标采购管理职能职责、岗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管理工作的基础资料,并不断优化和提高,确保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试行)》

业务联系人: 马成 朱凯 0991-237053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采中心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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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运行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电子采购业务运行,明确业务流程及人员职责,提高电子采购平台的使用效率,防范电子采购风险,规避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达到降低采购成本、实现阳光采购的目的,结合广汇电子采购系统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产业公司招标采购系统(以下称招采系统),以及相关的业务操作。 第三条 定义

招标采购系统:电子采购系统是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各个角色,如供应商、招标机构、评标专家、政府监督机构等连接起来,企业、机关和个人在网上传递投标数据,评标、开标均采用电子手段,通过网络发布中标结果的一种招投标方式。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股份公司招采中心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招采系统的业务操作与管理。

(二)负责招采系统实际操作的技术管理及系统实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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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股份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流程新建、调整、删除及权限开通、关闭等审批等工作。

(四)负责提供维护招采系统所需的相关模板的提供。 (五)负责管理和维护股份本部电子采购招标平台;负责股份开评标室的日常管理、数据备份和维护。

(六)负责对所属各公司的招采信息化业务的检查工作。 (七)负责考核结果的统计及发布。

第五条 股份公司所属各公司须履行如下职责:

(一)各所属公司需设置信息化人员岗位,负责招采系统软件、硬件等日常运维工作。

(二)负责及时对本公司人员变动进行增加、删减、改动。 (三)负责管理和维护本公司电子采购招标平台。 (四)负责本公司开评标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对本公司的系统培训工作。

(六)负责定期完成电子采购系统数据的存档和备份。 (七)负责配合股份公司招采中心信息化检查过程中的资料提供。

(八)负责协助本单位业务人员提交系统运维所需的各类模板。

(九)负责配合股份公司招采中心解决系统、硬件的日常调试、测试等工作。

第三章 账户及权限的管理要求

第六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账户及权限管理需做好以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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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一)系统管理员在接到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系统用户创建或职责权限变更工作。

(二)对系统内账户的权限分配,首先必须在系统内现有的角色的基础上进行,将相应的具体角色赋予账户。在系统内现有的角色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时创建新角色。

(三)对系统内账户包括增加、修改账户的权限分配需上报公司领导及股份公司招采中心授权后,由股份公司招采中心给予开通(已下放至各所属公司的基础权限调整无需上报股份公司)。

(四)创建新的角色时必须遵从角色的通用性原则,并注明角色的业务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范围。新创建的角色必须经相关测试无误才能使用。

(五)系统管理员不能任意在系统内创建角色和修改、删除系统内现有的普通角色。

(六)系统管理员在进行相关权限设置时,除采购发包项目公告信息、注册供应商信息、评标委员、评估模板或招标文件模板等相关信息可以全公司共享以外,其余采购招标信息按照股份及所属公司相关业务人员所在层级设置浏览权限,一般不得越级或跨产业、跨单位查阅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如确有必要查阅的应取得上级单位授权,由上级公司或股份管理员开通相应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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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 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系统安全及保密管理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对招采系统的安全实行部门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所有用户均负有对信息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发布涉及国家和股份公司机密及其它不宜发布的信息,不得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二)系统用户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严守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招采系统操作信息和文件信息等。

(三)未经股份招采中心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存储的供应商信息、评标专家信息、价格信息等资源发送给公司外部单位或个人。

(四)任何人不得借用、破译和盗用他人身份文件及密码进入招采系统办理审批事务,查阅资料、信息。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五)招采系统内所用注册用户必须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和使用。定期认真更换,并妥善保存。

(六)对于离职、试用、调岗人员密码更换,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把关,并及时将人事变动的审批流程反馈至所属单位的信息化团队,由股份公司招采中心信息化团队及所属各公司信息化人员统一进行密码更换、用户的删除以及相关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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