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排水可研说明 下载本文

第1章 总论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黑龙江海林生态农业开发区(海林新城)排水

工程

1.1.2 项目性质:新建

1.1.3 项目建设地点:海林生态农业开发区(海林新城) 1.1.4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政府 1.2、编制依据

1.2.1、海林市的设计委托书 1.2.2、海林市城市总体规划

1.2.3、海林生态农业开发区(海林新城)概念性规划 1.2.4、海林生态农业开发区(海林新城)地形图 1.2.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4-87 1.2.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2.7、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1.3、编制原则

1.3.1、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排水系统要全面规划,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满足用户排水的要求。

1.3.2、工程设计中选择切实可行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达到降低投资、降低能耗、降低成本的目的。

1.3.3、近远期相结合,合理分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期实施,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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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编制范围

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海林生态农业开发区(海林新城)规划区内的居民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及雨水的排放。

工程内容为排水管道工程。 1.5、 工程设计年限

本工程设计年限为2014年 1.6、 海林市概况

1.6.1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

海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长白山支脉张广才岭的东坡,在北纬44°02′-45°38′;东经128°03′-129°′57之间。东北至西南方向长204公里;东西较窄,平均宽度为48.54公里,最宽处也仅为71公里。境内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弯曲形如卧虎。全市总面积9970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0.1%。

海林市西南部、西部和西北部、东北部依次与吉林省的敦化市、黑龙江省的五常市、尚志市、方正县、林口县接壤,东部及东南部与牡丹江市和东宁市毗邻。省会哈尔滨市至绥纷河市的301国道横贯市域东西。海林市区距离黑龙江省东南部的中心城市牡丹江市区仅14公里,其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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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形地貌

海林市域全境地处张广才岭东侧余脉的中山、丘陵及冲积平原区。境内峰峦叠嶂,丘陵起伏,山川交错,沟谷纵横,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受地质构造运动影响,西高东低,自西、西南、北向东南依次为中山、低山、丘陵、平原区。海拔高度大多在180-800之间,平均海拔为400-500米。长汀、横道河子、柴河、二道、三道等山区,海拔多在500米以上,西南部中山区多在1000米以上;中部山市、旧街、石河、新合等4个乡镇大部分为丘陵区,地势起伏绵延,丘陵垄岗遍布,坡度多在3-9度,海拔多在500米以下,本区多为连片的耕地,局部有次生林覆盖;冲积平原则分布在东南部海浪河下游两岸,包括海林、新安、海南三个乡镇及旧街、石河、新合乡的一部分以及东北部牡丹江支流的沿岸。全境最高峰老秃顶子山位于西南部,海拔高程1687米,最低点为东北部莲花湖大坝处,海拔高程为160米。 3.气候

海林市属于中纬度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冬长夏短,结冻期长达5个月,春秋过度季节气候多变化。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夏季降水集中,气温高,湿润;春季多大风,易发生干旱;秋季气温下降快,常有霜冻发生。由于市域内山脉纵横交错,地形复杂,各地气候差异较大,局部山区小气候明显。全市年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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