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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课程讲义01

(赵元法)

希伯来书概论

希伯来书:是一卷论信仰的书。“希伯来” 即“过渡”之意;作者写本书,是将“过渡”的书信写给“过渡”的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希伯来人)。本书的目的:要将旧约礼仪过渡到新约的实体;将律法过渡到救恩;将祭司的职任过渡到耶稣基督属天的职任,并要信徒努力奔赴属灵的前程。 全书概论分述于八段:

一、本书的作者: 没提名;有人以为是巴拿巴所写,另有人以为本书是路加所写,亦有人以为是亚波罗所写,此外还有人以为是西拉或腓力所写的,都没有可靠的证据;但其中最多人以为是使徒保罗所写的,经内证据有三:

1. 本书所讲的信息,如律法所表明的一切,都是后事的影儿,基督才是律法所预表的实体(来10:1 ;比较西2:17)。这一类基督的福音超过律法的信息,都是使徒保罗所得的特别启示(弗3:1 -7)。

2. 写本书的人,必然是一位热心犹太人法律,又深明福音真义,并且对希伯来同胞有很热切爱心的人。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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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最具备这样的条件。

3. 本书的13:23提及提摩太已经释放,并说:「他若快来,我必同他去见你们」。提摩太乃是保罗最得力的助手,亲如父子,常受保罗差派或共同出入;所以从这节圣经推测,本书著者很可能是保罗。

(多人认为是保罗)正面肯定的论据:

(1)此说源自亚力山大教父革利勉的写作,东方教会一直毫无疑问的接受本书为保罗所写,至于西方教会则是到第四纪才因耶柔米、奥古斯丁的认定而接受。近代对此说最著名的支持者包括司可福、达秘等人。

(2)书内确有一些保罗的词汇和语气,例如『义人必因信得生』(十38)是保罗喜欢引用的话(罗一17;加三11);又如本书所论的列祖、应许、律法、诸约等,正合乎保罗在(罗九4-5)所提的。

(3)本书的内容与《加拉太书》极其相似,教义与保罗其他书信也完全吻合,并且也很符合保罗对犹太人极重的负担。

(4)『我们的弟兄提摩太已经释放了;他若快来,我必同他去见你们』(十三23),表明作者乃是亲近提摩太的长辈同工(参提前一2;提后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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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书作者请求信徒为他代祷(十三18-19),而在新约书信的作者中,保罗是惟一请信徒为他祷告的使徒(罗十五30-32;弗六19-20;西四3;帖前五25;门22)。

(6)书末的问安和祝福(十三24-25)与其他保罗书信的结尾相似(罗十五33-十六24;林前十六19-24;林后十三13-14;加六18;弗六23-24;腓四21-23;西四10-18;帖前五26-28;帖后三16-18)。

(7)本书中所用『我们所说』(二5)、『我们所讲』(八1)表明作者是代表一个同工团说话,这种情形惟独在保罗书信中出现。

(8)外证包括初期教父、希腊正典名单、拉丁正典名单、一些古抄本、英王钦定本等,标明『使徒保罗达希伯来人书』达一千二百年之久(主后400至1600年)。

二、本书的背景

(一)写作的时间 主后60-70年间,圣殿尚在时,也是提摩太在生之时(十三23)

(二)写书地点,可从书中『从意大利来的人问你们安』(十三24)一句,推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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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书是在境外意大利人集居之地(如哥林多、以弗所等地)所写。

(2)按原文,『从意大利来的人』也可译成『意大利人』,如此,则本书是在意大利境内,很可能就是在罗马写成的。 (三)受书对象: 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是犹太人基督信徒),即众教会。圣经记载第一个希伯来人是亚伯兰(参创十四13)。他原是迦勒底人,经伯拉大河过渡而来的人,其后裔被称为希伯来人。他们虽有神的信仰观,却未信耶稣为基督。.故本书就向他们作见证,把他们过渡到基督里。可见他们是: 1.没有亲自听见主讲论的人(2:3)。

2.他们信主已经很久,却在真道上不长进(5:11-12)。 3.他们虽然在真道上不长进,却不是属于离道不信的那等人(6:9-10)。

4.他们当中有些人已经开始灰心,停止聚会(10:25;12:3)。 5.他们曾经热心爱主,为主受苦,并抵挡罪恶,却没有到流血的地步(10:32,36;12:4)。

6.他们不但认识写书的人,也认识提摩太(13:23)。 7.他们对于许多旧约的属灵伟人都十分敬重,对旧约律法及各种敬拜的仪式都很熟识,又与那些在旧约受众先知所晓谕的希伯来人有「列祖」与后代之关系(1:1 ;2:2;3:2;6:1 -2,)。

8.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7:4)。

(四)写书原因:因当时对教会的逼迫甚大,信徒遭受磨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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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重视外表,有人欲返旧教。

(1)当时的希伯来信徒正面临信仰两大危机:外有罗马政权的逼迫,要他们放弃对基督的信仰;内有犹太主义者的劝诱,要他们回到旧约律法底下。

(2)而这些希伯来信徒的属灵光景,也确实深受外在恶劣环境的影响,他们对所听见的道理并不觉得宝贵(二1),没有勇气为真道站住(三6),信心开始动摇(三14),对神的应许不能全心信从(四1,11);他们中间有些人似乎疲倦灰心(十二3,12),甚至停止聚会(十25),不顾那些曾经引导他们之人的信心榜样(十三7),正濒临被异端教训勾引了去的危险(十三9)。

(3)因此本书的首要目的,乃是为着劝勉希伯来信徒(十三22),坚固其信心,不致轻易动摇。离开律法教条,进入恩典生命; 属灵实际;

地的,进入属天的;

三、本书的特征 、

(一)钥节:「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四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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