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掘进部分
第三部分 掘进专业
掘进机司机
一、 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掘进机操作工作。 二、 上岗条件
第1条 掘进司机必须熟悉掘进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善于掘进机操作,懂得掘进基本知识。会辨识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并能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必须经过上级部门专业技术培训。上岗前必须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经检查无异常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 安全规定
第2条 必须使用掘进机上所有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的压力。
第3条 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器控制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第4条 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第5条 掘进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第6条 开机掘进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壁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第7条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水压必须符合规定,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第8条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居中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第9条 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壁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10条 各种电气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手柄、按钮、指示仪表等要妥善保护,防止损坏、丢失。
第11条 司机操作机器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员必须处于安全可靠地点进行监护和指挥。司机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操作。
第12条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对机器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向接班司机交代清楚。
第13条 切割头变速时,应首先切断截割电机电源,当其转速几乎为零时方可操作变速器手柄进行变速。严禁在高速运转时变速。
第14条 司机工作时精神要集中,开机要平稳,看好方向线,并听从监护人员指挥。前进时将铲板落下,后退时将铲板抬起。发现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四、 操作准备
第15条 接班后,司机应配合班组长认真检查工作面围岩和支护、通风、瓦斯及掘进机周围情况,保证工作区域安全、整洁和无障碍物。
第16条 开机前,对机器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1. 各操纵手把和按钮应齐全、灵活、可靠,挡位复零。
2. 机械、电气、液压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应正常可靠,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各部连接螺丝应齐全、紧固。
3. 电气系统各联接装置的电缆卡子应齐全牢固,电缆吊挂整齐,无破损、挤压。
4. 液压管路、雾化系统管路的管接头应无破损、泄露,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将所用延长的电缆、水管沿工作面准备好,悬吊整齐,拖拉在掘进机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