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违”实施方案 下载本文

通;“三细”:心细、安排工作细、抓工程质量细;“三到位”: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三不少”:班前检查不能少、班中检查不能少、班后检查不能少;“三必谈”:发现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每月必须谈一次心;“三提高”: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将管理关口前移抓现场、重心下移抓班组,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

3、强化安全资质的教育培训

项目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新工人进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转岗、复岗工人要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要建立全体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台帐。 (三)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1、立即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大检查

项目部立即组织开展“反三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将安全教育是否覆盖到全体一线职工、职工是否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作为重点内容来检查。

2、对“三违”人员要教育与处罚并举,加大处罚力度。 项目部根据具体的“三违”行为的性质、内容、后果程

度等建立“三违”教育和惩处机制。对性质较轻的“三违”现象,坚持先批评、再教育后惩处的人性化监管原则,对屡纠屡犯和部分危险岗位、关键岗位可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三违”现象,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界定“三违”的种类、性质、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罚办法,对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的职工,要坚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加大“三违”现象管理,落实本年度现场无“三违”现象的阶段性工作成果。

(1)“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充分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思想还不到位,安全工作没有得到重视,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第一位,还存在着管生产不管安全的现象,现在要把安全做为每个管理人员的工作的硬指标,反“三违”指标必须量化到每个管理人员。

(2)落实反“三违”工作,必须落实过程管理,把反“三违”思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覆盖于整个工作区域。

本次反“三违”工作口号:

1、你要么不干,要干坚决不能违章;

2、加强反“三违”震摄,请你不要以身涉险,以身试法;

五、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岗位负责人安排部署“反三违”行动,要充分认识“反三违” 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把“三违”治理工作列为本项目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项目部充分调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反三违”整治行动,做到人人皆知。同时要以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等问题为主,认真研究解决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做好“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记录,建立“反三违”治理台帐。

“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是政府要求的也是我项目应该进行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负责人负责“反三违”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附件:反“三违”行动排查主要内容。 附件:排查内容

(一) 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项目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岗位) 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情况。

(二) “反三违” 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

(1) 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3) 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

(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

(5)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

(6) 作业人员不按操作规程作业;

(7) 在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情况下,安排工人拼设备、拼体力抢时间、争速度;

(8) 擅自变更安全方案和操作程序;

(9) 下达停工通如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 2、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 (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3) 攀、坐不安全位置;

(4) 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修理、检查、调整、清扫

等工作;

(5) 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6) 场内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

3、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

(1)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

(2) 不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 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