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题(卷三) 下载本文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题(卷三)

一、单选题(本大题50小题.每题1.0分,共5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抵销权属抗辩权

B 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 C 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

D 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是形成权。因此,A项说法错误。 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因此,B项说法正确。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都属于支配权。人身权的客体是人身,而不是物。因此,支配权的客体不一定是物,C项说法错误。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因此,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第2题

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

B 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 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D 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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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只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因此,A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B项说法错误。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主要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性质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业的限制。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因此,C项说法错误。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因此,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第3题

2000年4月,甲得知乙出版社非法出版发行甲的小说,但未予理会。由于乙一直未停止上述侵权行为,甲遂于2003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B 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C 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害行为 D 本案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本题中乙的侵权行为一直持续,而且仍然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内,甲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4题

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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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 B 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 C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 甲公司只能选择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合同形成的债的关系只能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效力,对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不应当具有约束力。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虽然甲公司实际履行合同时是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履行,但是因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所以当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的义务时,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因此,A项说法正确。 第5题

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 B 不当得利

C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D 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本题中,任某起初拾得颠簸掉落的一件货物并据为己有,属于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并使他人利益受损的情况,构成不当得利;后来,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属于故意侵害他人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因此D项说法正确的。 第6题

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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