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类项目激励机制 下载本文

代建类项目激励机制

一、代建类项目的赢利点

代建类项目与跟投类项目最大的差异在于,我方实际上为业主与施工单位间的丙方,输出品牌、管理,帮助业主销售。但并不是项目的投资者,不拥有项目的股权,不承担项目的投资。因此,我方从代建项目赚取的利润全部来源于输出品牌、管理、销售后赚取的费用,这也就决定了代建项目的激励是基于代建服务收益而产生的奖金激励,不需要员工进行投入。公司从代建服务中所赚取的主要为:

1. 代建服务费

2. 成本、费用包干结算的情况下,节省的费用 3. 帮助业主销售,超出约定价格分成的部分 二、代建类项目激励的对象

基于代建类项目的赢利点,决定了受到激励的对象分别应为: 1. 成功取得代建项目,产生代建收益的——经营开发团队; 2. 成功控盘,取得成本、费用节约的——项目管理团队; 3. 成功溢价销售,取得溢价收益的——销售团队。 三、代建类项目收益的几种情况

对于不同的业主诉求,代建项目基本可分为以下几类: 1. 业主同意支付我方要求的:代建服务费;成本、费用包干结算,节约的费用;销

售要求的费用,三项费用全部同意; 2. 业主根据自身情况,只同意支付:代建服务费;成本、费用包干结算,节约的费

用;或代建服务费、销售要求的费用,两项费用。 3. 业主只同意支付代建服务费。 四、代建项目的激励机制

基于以上代建收取的分项费用,结合代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几种情形,可采用以下两种激励方式:

(一)分项激励

基于上述三项费用各自为公司产生的收益,公司提取一定比例激励使该收益产生的团队。 (二)总项激励

如果业主只同意支付代建服务费,则该种情况与分项激励的形式相同。如果业主同意支付代建费以外的费用,则就会存在公司对分项费用总项计算的情况。如总项计算,公司的整体收益为负数,基于利润为中心、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各分项收入完成再好,也均不应当激励。

如果总项净收入达到公司盈利目标,公司应从盈利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金池,该比例应根据代建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的不同,同比例增减。

在奖金池的分配过程中建议采用两次分配,在各分项收益均达到既定目标的情况下,第一次分配各分项收益占总项收益的比例进行分配。

基于三项收益产生的关系、三项收益的稳定程度、三项收益的占比,建议在第一次分配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分配。即在第一次分配的三分奖金中,三个团队按照不同的比例,共同、依次分配三分奖金。

如果三个团队中,某个团队自己的指标没有完成或亏损,则该团队不参与奖金的分配或只分配自己部分的奖金,其应占的比例分配格该分奖金所创造的团队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