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确定版) 下载本文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范本)

委托人:湖南兰天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人:长沙恒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一七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湖南兰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国华 地 址: 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西大道3599号兰天汽车文化园 受托人(乙方): 长沙恒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 勇 地 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镇金南村乌龙塘2栋6-7号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

则基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特订立本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一、服务内容

1.服务区域:

2.服务面积: 3.工作内容:□秩序维护、□保洁卫生、□茶水服务、□员工食堂、□现场开荒、□地面抛光、□玻璃幕墙清洗、其他 :

4.服务范围:服务区域内各公共区域:展厅、二楼走廊、道路、停车场、绿化

带、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内的卫生保洁;服务区域内的秩序维护;茶水服务等。

5.合同期限: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6.服务时间:保洁:8小时制,保安:17:30-次日8:00 7.人员配置:现场主管: 1 人、秩序维护员: 8 人、保洁卫生员: 11 人 茶水员: 人、清洁卫生员: 人、厨师: 人、其他人员: 人;合计: 21 人。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月计人员费用组成部分

主管: 3500 元/人/月、保洁卫生员: 2200 元/人/月、保安:__2900_元/人/月、领班: 元/人/月、秩序维护员: 元/人/月、茶水员: 元/人/月、厨师: 元/人/月、其他人员: 元/人/月;共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金额 元整(以上费用包含: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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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方式

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核对上月服务费用,并开具有效的收款收据/发票;甲方应在每月 15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长沙恒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093 6415 125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望城坡支行 三、服务标准 1、清洁卫生标准

序区域 号 1 3 4 5 6 8 9 10 11 12 13 14 内容 展厅、前台 标准 展厅及公共区域地面卫生每日7点50前清扫完,门厅每日清扫多次,地面每日拖洗三次以上;确保干净、无灰尘。 隔日擦抹一次,按植物习性浇水,保持干净、无灰尘、生长茂绿色植物 盛。 每小时清扫一次,地面每小时拖洗一次以上;确保干净、无灰楼上、楼下卫尘。按规定每天早晨点檀香,厕纸、擦手纸及时添加,清倒垃生间 圾篓,擦拭镜面和台面,如实登记检点表。 楼内楼梯扶手、扶扶手、窗台隔日擦抹一次,玻璃每半月擦拭一次,保持干净、公共手玻璃、窗台 无灰尘。 区域 消防栓、指示每周擦抹二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牌等公共设施 3米以下玻璃每月擦拭一次,其展厅大门玻璃每周一次,目视洁门、窗等玻璃 净、光亮、无灰尘。 每上、中、下午各清理一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收集 污迹、无异味。 会议室、二楼每日擦拭、清扫一次以上;根据会议需要随时保洁,确保会议公共过道 室桌椅及相关物品摆放整齐;目视洁净、光亮、无灰尘。 道路、地面、绿地每日清扫二次以上;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道路地面、绿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无杂物、地、明沟 无积水,1厘米以上垃圾个人区域内不能超过20个。 楼外停车场 每日清扫二次;确保干净、无明显白色垃圾。 公共区域 每周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2米以上部位每半月擦宣传栏 抹、除尘一次)。 果皮箱、垃圾每日清理二次,擦拭一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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