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2 焊接件装配允许偏差(续) mm
项 目 搭接构件同心孔 中心相对偏差e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0.5 b≤50 搭接间隙a b>50 1.0 2.0 搭接长度L ±5.0 有孔 T接板倾斜距离f 无孔 有孔 T接板位移e 无孔 双拼十字板中心相对偏差e 角钢 四拼角钢 ±2.0 ±5.0 ±1.0 ±5.0 ±2.0 ±1.0 十字板相邻面孔位移偏差e ±1.0 +2.0 0 双角钢塔腿角钢间距a 25
9 矫正
9.1 矫正后的零部件不允许出现表面裂纹,不应有明显的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且不应大于0.5mm。 9.2 构件一次热矫正后仍没有达到要求时,不应在原位置进行重复加热。 9.3 镀锌件的矫正应采取措施防止锌层受到破坏。 9.4 矫正的允许偏差按表33规定。
表33 矫正的允许偏差 mm
项 目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四拼角钢 角钢顶端直角90o 其他 ±35’ ±50’ 型钢及钢板 平面内挠曲f b≤80 b>80 t≤14 1.3L/1000 L/1000 1.5 1.0 钢板局部平面度f t>14 焊接构件 接点间挠曲f 主材 1.3L/1000 腹材 1.5L/1000 焊接构件整个 平面挠曲f L/1000 26
10 热浸镀锌,抽样按GB/T2829.1方法一次抽样或按附表进行。
10.1 用于热浸镀锌的锌浴主要应由熔融锌液构成。熔融锌中的杂质含量(铁、锡除处)不应超过总质量的1.5%,所指杂质见GB/T470的规定。
10.2 镀锌层外观:镀锌层表面应连续完整,并具有实用性光滑,不应有过酸洗、起皮、漏镀、结瘤、积锌和锐点等使用上有害的缺陷。 镀锌颜色一般呈灰色或暗灰色。
10.3 镀锌层厚度和镀锌层附着量按表34规定。
10.4 镀锌层均匀性:镀锌层应均匀,做硫酸铜试验,耐浸蚀次数应不少于4次,且不露铁。
表34 镀锌层厚度和镀锌层附着量
最小平均值 镀件厚度/mm 厚度最小值/μm 附着量/(g/m2) T≥5 T<5 70 55 610 460 厚度/μm 86 65 注:在镀锌层的厚度大于规定值的条件下,被镀制件表面可存在发暗或浅灰色的色彩不均匀。 10.5 镀锌层附着性:镀锌层应与金属基体结合牢固,应保证在无外力作用下没有剥落或起皮现象。经落锤试验,镀锌层不凸起,不剥离。
10.6 修复:修复的总漏镀面积不应超过每个镀件总面积的0.5%,每个修复漏镀面不应超过10cm2,若漏镀面积较大,应进行返镀。修复的方法可以采用热喷涂锌或涂富锌涂层进行修补,修复层的厚度应比镀锌层要求的最小厚度厚30μm以上。
11 试组装,用比螺栓直径大0.3mm通规检测通孔率,其他尺寸用钢卷尺检测。 11.1试组装采用卧式或立式。试组装前应制定试组装方案,包括安全措施,质量控制办法等。
11.2 当分段组装时,一次组装的段数不应少于两段,分段部位应保证有连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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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装,且保证每个部件号都经过试组装。
11.3试组装时,各零部件应处于自由状态,不得强行组装。
11.4试组装时所用的螺栓直径应和实际所用螺栓相同,所使用的螺栓数量应保证构件的定位需要,且不少于该组螺栓总数的30%。 11.5对于有更改的零、部件必须重新进行组装。 11.6试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的规定。
11.7脚钉排布方位、间距及脚钉形式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下端第一个脚钉距离地面的高度(设计无要求时)为2.0m。
表35 试组装允许偏差 mm
项目 允许偏差 各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度∫ L/750 示意图 直线段整体主体弯曲度∫ L/1000 挂点与铁塔中心水平距离L1 ±L1/1000 横担垂直间距 ±h/500 +20.0 卧式 0 横担/地线支架预拱∫ +20.0 立式 -15∫/100 断面尺寸L2 组装间隙 铁塔根开L1
±5.0 ≤3.0 ±L1/2000 28
12 包装、标记、运输或储存
12.1 铁塔零部件包装,当顾客有要求时,应按要求进行包装。 12.2 顾客未提出要求时,可按下列要求进行包装。
12.2.1包装方式一般采用8号镀锌铁丝或打包带捆扎,捆扎点不少于两处,并要结实、牢固、不松动,避免角钢之间、角钢与包装物之间相互摩擦、损坏锌层。 12.2.2包装单元按工程、塔型、部件号,一基铁塔需用数量为一包装单元进行包装,单元内不得混号。
12.3 铁塔单基包装,须符合下列规定:
12.3.1根据塔材料编号、钢材规格大小包装若干捆,每捆重量限于2-4吨。 12.3.2每捆包装塔件,必须做到包捆端部整齐,层次分明,美观大方。 12.3.3每捆包装塔件,一般采用8号镀锌铁丝双根或打包带捆扎,角钢长度3米以内可捆扎两道,超过3米以上可捆3~5道。
12.3.4连板、塔脚等无法捆扎的塔件,用8号双根穿扎在一起,连板也可采用框架螺栓穿入法包装。
12.3.5所用包装物均需镀锌防腐。
12.4 每捆塔材应注明工程名称、塔型、呼高,捆号,生产厂家名称。 12.5 包装好的产品应妥善保管和运输,严防损伤锌层,出现锈蚀现象。 12.6 出厂产品应有合格证,并记录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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