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文本 - 图文 下载本文

剑阁县城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主要图件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镇化与城乡统筹

第12条.

县域城镇化发展目标

1、县域城镇化途径按照“人口转移区域化、人口集聚城镇化、农村建设社区化”的总体要求,积极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县城和重点镇要作为人口转移的重要载体,提高城镇建设水平,促进城镇化快速发展。 2、规划期内县域总人口近期为71.8万人,远期为 75.8万人。

3、规划期内县域城镇化水平近期达到43%,城镇总人口 30万人;远期城镇化水平达到50.8%,城镇总人口36 万人。

第13条.

城乡统筹战略

1、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增强防灾和水源保障能力,大力加强城乡电网改造,积极发展城镇居民燃气供应,加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2、加速公共设施均质化服务。扩大就业,保障生活收入,逐步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加大教育医疗事业投入,新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就业技能培训中心、医院和医疗设施保障民生。加大科研创新力度,支持茶叶、木耳、中药材等绿色生态食品龙头科技企业的发展。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的资源配臵,加快公益设施的建设,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社会救助体系。

第二节 县域产业发展

第14条.

产业发展重点

结合“十二五”规划和县域资源特点,搞好园区建设,加快食品、纺织、建材、农产品加工、化工五大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天然气、水电产业,形成工业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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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础,带动县域一、三产业协调发展。

第15条.

产业空间布局

1、总体布局

规划形成“一城、两带、三区”的格局。一城:以县城为核心,打造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两带:沿国道108线,加快剑门关、翠云廊、鹤鸣山、拦马墙、觉苑寺、马耳山、五指山等景区、景点建设,打造旅游经济带;沿剑南路、S302线打造城镇经济发展带,努力做到以城带乡,统筹发展。三区:南部32个乡镇建立蚕桑、畜禽发展区;北部25个乡镇建立烤烟生产发展区。 2、农业布局

以碗泉、开封、高池、摇铃、禾丰、店子、樵店、鹤龄为界,在县域内形成南北两个综合农业开发区,北部主要以发展烤烟、粮油种植业以及猪羊养殖业,南部主要发展蚕桑、花椒、粮油种植业以及牛羊养殖业。在全县镇乡分别建设烤烟、林产业、蚕桑生产、花椒生产、肉牛山羊养殖、剑门土鸡等六大生产基地。 3、工业布局

按照“一区多园 ”的思路,建设下列工业园区,实现剑阁工业经济新的跨越。 (1)剑门工业园:依托新县城发展拐枣工业园区,重点发展轻污染的医药化工工业和建材工业。

(2)普安工业园:依托普安镇的发展,利用其产业基础及交通优势,整合周边区域资源,建立普安轻纺食品加工贸易区。

(3)金剑工业园:依托剑金公路在姚家一带发展食品加工和物流仓储工业园区。 (4)中心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以开封镇、元山、白龙、鹤龄等二级城镇现有工业和资源为依托,以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建设模式,建立起以轻工业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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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小区;其余小城镇依托自身资源特色设立相应的工业加工小区,支撑小城镇发展。 4、第三产业布局

按照“构建大市场、开拓大流通、发展大商贸、促进大发展”的总体思路和“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集中力量开拓市场、发展集市交易。在普安、下寺布局建设大型工业品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加工市场,形成县域内的物流中心和商品交易信息中心,在剑门关镇建旅游品市场,建立武连优质水果批发市场,元山花生交易市场,白龙、鹤龄、公兴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东宝优质米批发市场。依托剑门蜀道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清江温泉、古柏、古驿道、觉苑寺、红军标语石刻等风景旅游资源,全力打造剑阁的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第三节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6条.

镇乡行政建制调整建议

结合亭子口水库建设和城镇化的发展,建议适时进行拆乡并镇的区划调整,规划期内,县域57个乡镇调整为35—40个,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促进重点镇发展。

第17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县域城镇体系按照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乡集镇四级结构组成。规划期末县域形成 2 个5—10万人的小城市,7 个 1—3 万人的重点镇,14个0.3—1万人的一般镇,33 个小于0.3万人的乡集镇。

第18条.

职能类型

城镇职能将形成综合型、工贸型、农贸型、旅游型4种专门化职能类型,形成剑阁县“外有特色、内有分工”的专门化职能格局。城镇职能结构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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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等级 一级城镇 城镇职能 综合型 农贸型 数量 2 2 1 2 2 4 10 城镇名称 下寺镇、普安镇 (含城北镇) 元山镇、白龙镇 鹤龄镇 剑门关镇、武连镇 开封镇、公兴镇 汉阳镇、盐店镇、柳沟镇、江口镇 香沉镇、木马镇、东宝镇、王河镇、演圣镇、杨村镇、龙源镇、城北镇、金仙镇、羊岭镇 碗泉乡、柘坝乡、店子乡、田家乡、姚家乡、义兴乡、高观乡、广坪乡、江石乡、闻溪乡、北庙乡、西庙乡、毛坝乡、凉山乡、垂泉乡、秀钟乡、正兴乡、马灯乡、高池乡、迎水乡、国光乡、公店乡、吼狮乡、长岭乡、涂山乡、圈龙乡、碑垭乡、禾丰乡、摇铃乡、樵店、锦屏乡、柏垭乡、张王乡、上寺乡 二级城镇 商贸型 旅游型 工贸型 旅游型 三级城镇 农贸型 四级集镇 农贸型 33 第19条. 空间结构

形成“强化双核、培育七极、构建七线(四横三纵)、发展两区、带动全域”的城镇空间体系。强化双核:是指强化以普安镇(含城北镇)、县城(下寺镇+上寺乡)为双核心的一级中心城镇建设。培育七极:是指白龙、开封、元山、剑门关、武连、公兴、鹤龄等七个城镇。四横:一条区域发展轴线和一条横向城镇发展主轴线以及两条横向城镇发展次轴,区域发展轴线是指成德绵广城镇发展轴;一条城镇发展主轴线指喻马路县域中南部城镇发展主轴;两条城镇发展次轴分别是指省道302线、国道108线普安至成都段。三纵:两条纵向城镇发展主轴线以及一条纵向城镇发展次轴,两条城镇发展主轴线是指剑南路和青-剑-苍路剑阁段组成的城镇发展主轴,城镇发展次轴为小夫路。发展两区:即县域南北两个经济区。带动全域:即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第20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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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剑阁县城镇建设用地标准。

剑阁县城镇建设用地标准表

年限 城镇 一级城市(镇) 二、三级城镇 四级城镇 第21条.

重点城镇规划

2015年 用地标准(㎡/人) 100 95 95 2020年 用地标准(㎡/人) 100 95 90 1、白龙镇。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3.0万人,城镇性质为:县域南部地区的经济、文化、信息和物资集散中心,以发展区域性物资集散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商贸型城镇。

2、剑门关镇。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1.0万人,城镇性质为:剑门蜀道国家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和核心景区之一,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旅游服务、商贸流通、旅游产品加工的川北旅游中心城镇。 3、鹤龄镇。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1.2万人,城镇性质为:南部地区的经济、文化信息和物资集散中心之一,以发展区域性物资集散为主 的商贸型城镇。

4、元山镇。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2.2万人,城镇性质为:南部门户,依托集市贸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的商贸型城镇。

5、公兴镇。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2.3万人,城镇性质为: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建材加工和现代商贸为主的工贸型宜居型城镇。 6、开封镇。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2万人,城镇性质为:依托集市贸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的商贸型城镇。

7、武连镇。规划为县域二级城镇,2020年人口规模为2万人,城镇性质为:西北门户,古蜀道旅游线上的重要节点,以商业贸易、生态文化旅游为主的旅游型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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