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二等高程控制网施工复测 下载本文

高速铁路二等高程控制网施工复测

1. 一般规定

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参加由业主组织并有监理单位参与的控制桩和测量成果资料交接工作。

1.2 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交付的高程控制网进行同精度复测。

1.3 为确保高速铁路轨道的线性,相邻施工标段、相邻施工单位之间应共同协商并现场确认交界处附近的同一个水准点作为搭接和公共点进行复测。双方应签订共用控制点协议并使用满足精度要求的相同高程成果。

1.4 线下工程开工前或至迟在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完成二等水准点的复测工作。 1.5高程复测应采用几何水准测量。

1.6高程控制网布网要求应按表1.6规定执行。

表1.6 控制网布网要求

控制网级别 水准基点 水准基点加密 测量方法 几何水准 几何水准 测量等级 二等 二等 点间距 ≤2000m ≤1000m 备 注 1.8 测量仪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准仪标称精度应不低于DS1并应配相应的因瓦尺。

1.9 当复测的水准基点间高差不符值二等超过6L时应再次测量确认;当核实复测精度符合相应等级要求后,应将复测成果报设计单位认定。满足精度要求时,应采用设计成果。

2. 高程控制网复测

2.1 二等水准基点的复测和加密测量可采用几何水准同时进行。

2.2 高程控制网复测宜优先使用满足精度要求的电子水准仪。若采用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其补偿误差△α不应超过0.2″,并应符合《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的相关规定。二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标准应符合表

2.2-1的规定。水准测量作业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2的规定。观测的读数限差应符合表5.2-3规定。

表2.2-1 水准测量主要技术标准

每千米偶然 每千米全 水准仪 往返较差或附合、 水准尺 中误差(mm) 中误差(mm) 等级 环线闭合差(mm) 1 2 DS1 因瓦 4等级 二等 L 注: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单位为km。

表2.2-2 水准测量作业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二等 水准尺类任一测站前后视距差累水准仪等级 视距(m) 前后视距差(m) 视线高度(m) 型 积(m) 因瓦 DS1 DS05 ≥3且≤50 ≤1.0/1.5(数字) ≤3.0/6.0(数字) 下丝读数≥0.3/0.55(数字) 表2.2-3 水准测量观测限差(mm) 等级 二等 基、辅分划读数差 0.4 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两次读数所测高差之差(数字) 0.6 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 1.0 2.3 二等水准测量应进行测段往返观测。测站观测宜采用下列观测顺序:

往测:奇数站采用“后-前-前-后”,偶数站采用“前-后-后-前”。 返测:奇数站采用“前-后-后-前”,偶数站采用“后-前-前-后”。 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根标尺应互换位置。 2.4 二等水准测量观测读数和记录的数字取位:

表2.4.1 二等水准测量读数取位 仪器 DS05 DS1

数字水准仪

表 5.4.2 二等水准测量计算取位

读数取位(mm) 0.05 0.1 0.01

等级

二等

往返测距离 总和(km) 0.01 往返测距离 中数(km) 0.1

各测站 高差(mm) 0.01 往返测高差 总和(mm) 0.01 往返测高差 中数(mm) 0.1

高程 (mm)

0.1

2.5 水准测量作业结束后,应对外业观测数据进行各项指标检查,各项指标应满足表5.5要求。各项精度指标和限差满足要求后,采用严密平差计算。

表2.5 水准测量精度要求

限 差(mm) 水准测量等每千米偶然每千米全中中误差MΔ误差MW 检测已测段高差之往返测不符值 附合或环线闭合级 (mm) (mm) 差 差 二等 ≤1.0 ≤2.0 6L 4L 4L 每千米偶然中误差按下式估算:

M???1???? (5.5-1)

?4n??L?每千米全中误差按下式估算

MW??1N?WW? (5.5-2) ?L???式中:△——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 L——测段长或环线周长(km);

n——测段数;

W——水准路线的环线闭合差(mm);

N——水准环数。

2.6 当用每条水准路线测段往返测高差较差算得的高差偶然中误差M△和按环闭合差算得的全中误差Mw超限时,应先重测不符值或闭合差较大的测段,使其满足精度要求。与设计较差超限的测段应再次测量确认。

2.7 水准基点和加密水准点应整体平差后求得高程成果。

联测深埋水准点或基岩水准点:

往返测量高差符合4L要求为合格取平均值; 与设计高差比较符合6L要求为合限; 成果处理: 以基岩水准点或深埋水准点为起算高程点,推算高程,与设计高程比较。(如果有,则需顾及水准面不平行改正);或者使用设计高程作为近似值利用自由网转换方法,处理复测成果,然后与设计高程比较,以期发现沉降趋势或规律。 2.8 一、二等跨河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应满足表5.8的规定。

表2.8 一、二等跨河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

一等 二等 跨河视线长度(m) 最少时间段数 双测回数 半测回中的组数 最少时间段数 双测回数 半测回中的组数 2 4 2 2 2 2 100~300 4 6 4 2 2 4 301~500 6 12 6 4 8 6 501~1000 8 18 8 6 12 8 1001~1500 12 24 8 8 16 8 1501~2000 6S 12S 8S 4S 8S 8 2000以上 注:1 表中S为跨河视线长度,单位为km,尾数凑整到0.5或1。

2 各双测回的互差dH应不大于按下式计算的限差:dH限?4?M?式中:MΔ-每千米水准测量的偶然中误差(mm)

N-双测回的测回数 S-跨河视线长度(km)

2.9 复测结果比较表:

复测高差统计表

较差(mm)15.0010.005.000.00高程较差分布图13151719212325272931353739-5.00-10.00-15.00北←高程点→南N?S3。

32141序号 起点 终点 1 距离L 往测高差 (km) (m) 返测高差 (m) 往返测高差 较差(mm) 限差4√L 合限 (mm) 状态 与设计高差比较表

距离L 起点 终点 (km) 复测高差 (m)

高程复测比较表

序号 1

点名

设计高程(m)

复测高程(m)

较差(mm)

设计高差 (m) 与设计比较 较差(mm) 限差6√L (mm) 合限 状态 2.10水准测量注意事项:

1、 测量前需对水准仪进行常规的i角检校,圆气泡检查等。

2、 为防止水准尺晃动,应配备撑竿以稳定。测量前水准尺的圆水气泡必须居中。 3、 尺垫必须踏实后才能立尺,防止下沉。风太大不能稳定水准尺,不宜观测作业。 4、 仪器脚架架设必须稳固,防止下沉。

5、 数字水准仪对震动较敏感,测量时注意避开。 6、 测量读数前,必须精确调焦。

7、 测站数应为偶数。注意正确的观测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