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遗传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_201704(征求意见稿) 下载本文

药物遗传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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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遗传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遗传毒性研究(Genotoxicity Study)是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它与其他研究尤其是致癌性、生殖毒性等研究有着密切的联系,是药物进入临床试验及上市的重要环节。拟用于人体的药物,应根据受试物拟用适应症和作用特点等因素考虑进行遗传毒性试验。

遗传毒性试验是指用于检测通过不同机制直接或间接诱导遗传学损伤的受试物的体外和体内试验,这些试验能检出DNA损伤及其损伤的固定。以基因突变、较大范围染色体损伤或重组形式出现的DNA损伤的固定,通常被认为是可遗传效应的基础,并且是恶性肿瘤多阶段发展过程的重要因素(恶性肿瘤发展变化是一个复杂过程,遗传学改变可能仅在其中起部分作用),染色体数目的改变也与肿瘤发生有关,并可提示生殖细胞出现非整倍体的可能性。在遗传毒性试验中呈阳性的化合物为潜在人类致癌剂和/或致突变剂。由于在人体中已建立了某些致突变/遗传毒性化合物的暴露和致癌性之间的关系,而对于遗传性疾病尚难以证明有类似的关系,故遗传毒性试验主要用于致癌性预测。但是,因为生殖细胞突变与人类疾病具有明确的相关性,所以也因同样重视化合物引起潜在可遗传性效应的风险。此外,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可能对致癌性试验的结果分析有重要作用。因此,在药物开发的过程中,遗传毒性试验的目的是通过一系列试验来预测受试物是否有遗传毒性,在降低临床试验受试者和药品上市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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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群的用药风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本指导原则重点阐述遗传毒性试验的基本原则,介绍标准试验组合方案,阐述体内外试验的基本原则,以及对试验结果的分析评价与追加研究策略。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

二、基本原则 (一)实验管理要求

药物的遗传毒性试验属于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并在通过GLP认证的实验室进行。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遗传毒性试验的设计,应该在对受试物认知的基础上,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应根据受试物的结构特点、理化性质、已有的药理毒理研究信息、适应症和适用人群特点、临床用药方案选择合理的试验方法,设计适宜的试验方案,并综合上述信息对试验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

(三)随机、对照、重复

遗传毒性试验应符合毒理学试验的基本原则,即随机、对照和重复的原则。

三、基本内容 (一)受试物

受试物应采用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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