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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

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发[2013]1号 【发布部门】衡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08 【实施日期】2013.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衡政发〔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8日

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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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抓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衡阳开放崛起步伐,努力把衡阳建设成湘南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城市、湖南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重点产业基地。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湘发[2012]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落实发展目标。示范区建设总体发展目标是,到2015 年,示范区城镇化率达到55%,非农业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0%,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30亿美元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20亿美元,加工贸易出口达10亿美元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2%以上。到2020年,示范区整体经济实力进入全省前列,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衡阳作为湖南次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牢固。 二、加快产业培育

(一)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统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辐射带动周边县市。城区主要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型新兴产业,衡南县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和加工制造业,衡阳县重点发展新型建材、生物医药等产业,衡山县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建材化工等产业,衡东县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冶炼等产业,祁东县重点发展铁矿采冶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产业,常宁市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开采和加工、化工等产业,耒阳市重点发展新能源、加工贸易等产业。 (二)提高承接层级。准确把握沿海产业转移态势,大力承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输变电装备制造集成、精细化工、汽车零部件、生产型服务业等产业,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培育优势产业,进一步改善衡阳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 2 / 3

值。

(三)完善产业配套。发挥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承接引进与本地主导产业相配套的产业,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的配套企业和产品。进行全产业链招商,吸引产业链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在引进核心企业的同时,加快引进生产相关配套产品的中心企业。 三、提升承接平台

(一)加快园区提质升级。推动现有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调区扩区、转型升级,支持衡南工业集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加强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园区纳入城镇统一规划建设。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等生产性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商业网点、金融网点、学校、医院、邮政等生活性配套设施。重点建设好国家级华新高新技术开发区,推进松木经济开发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到2015年,全市9个园区的建设面积达到173平方公里。

(二)大力建设标准厂房。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对于投资建设用于招商引资的标准厂房,严格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设标准厂房的若干意见》(衡政发[2012]7号)实行,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用5年时间,新建设标准厂房1500万平方米,为承接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公共服务支撑。加强园区投融资、信用担保、信息咨询、人才交流、技术研发、第三方物流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并完善公共信息、公共检测、技术创新等服务平台,发展并规范技术评估、检测论证、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中介机构,为承接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公共服务。对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由市政府分别给予奖励60万元、40万元。力争到2015年,全市相关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个数达到50个,成为湘南地区重要的公共服务中心。 <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