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陕国土资规发[2011]1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1.02.23 【实施日期】2011.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发《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
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国土资规发[2011]19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47号)对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建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近期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2月16日,国土资源部召开视频会议,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做好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落实国务院、省、部要求,现制定下发 1 / 3
《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
称《实施方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学习,严密部署,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清理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清理检查结果,做好后续纠正整改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清理检查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47号文件的重大举措,是规范有序推进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根本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抓紧动员部署,把思想统一到47号文件精神和省、部的要求上来,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清理工作。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计划。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抓紧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尽快组建清理检查工作班子,明确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把清理检查工作作为近期一项大事来抓实、抓好。
三要落实责任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紧扣清理检查工作五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全面清理,从严检查,认真整改,确保清理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地在自查自纠中要主动反映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将纠正整改落到实处。对存在的问题,有意回避甚至瞒报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四要注重统筹谋划,兼顾长远发展。各地要把这次清理检查作为发现问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良机,通过清理检查、加强监管和深化改革,确保国发47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联系人:王小庆 电话:029-84333087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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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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