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 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 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 二、民法商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所调整的是政府 与社会之间、社会 不同部分之间的法律关系。
六、刑法 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 法》)是这一法律部 门的主要内容。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法指的是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我国有三大诉法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 、 法的形式 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 (一)宪法
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法。】 (二)法律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 律。 (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 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
(四)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 i 行条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五)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称规章。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其名称可以是“规定”、 “办法”和“实施细则 等。
(六)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 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 ) 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 事项;(2 ) 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目前,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都制 定了大量地方规章,如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宁波市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
(七)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 的文件。国际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协定、议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 二、法的效力层级 (一)宪法至上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新法优于旧法
(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是风的细语、是雨的柔顺、斑驳了一道道古老的忧伤,刻在了灯火阑珊处 言厉色的女人。你的微笑和真诚是获得别人尊重和喜爱的筹码,也是琥珀流年里最美丽的风景。 女人,可以没有倾国倾城之貌,但一定要有馥郁若兰的气质。 没有人喜欢尖酸刻薄、疾 相貌是父母给的,我们没有选择的权利,但是清雅如兰的气质却是自己修炼的,是举手投足的自然流露。“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可以怡情养志,可以涤荡凡俗,可以开阔胸襟。 所以,闲暇的时候读读书,绝胜于在麻将桌上消磨时光,绝胜于人前人后唾沫星乱飞。读书可以让女人由内而外散发着淡淡的优雅,由内而外流泻出不凡的气韵。 女人,不一定要做顶天立地的女汉子,但一定要有独立的事业,能为自己撑一方晴空。 生活中会有不期而遇的风雨,会有防不胜防的暗礁。我们渴望拥有一份永恒的爱,永恒的岁月静好。可“永恒”毕竟只是美丽的愿望。谁都无法猜想和预料生活的路上会遭遇什么。拥有一份独立的事业,当风雨来袭时,不至于手足无措,茫然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