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一、本工程项目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0.3%内。 二、项目经理、安全员、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为100%,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 三、无重大设备及火灾事故发生。
四、本工程确保“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第四章 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工
地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班组长、班组成员等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
2、项目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
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 3、项目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架子公司、塔吊安拆维保单位
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检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单位的资质与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
4、施工现场应有项目部主要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2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轻伤事
故控制指标为3‰以下。
(2)安全培训教育指标: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全员安全教育率、三级安全教
育率100%。
(3)重大设备和火灾事故控制指标为零。
(4)安全文明创建目标:确保“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
地”。
2、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
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分解到人,并有责任人签字。
3、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要有考核记录,
并做为年终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4、安全管理目标有具体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办法,制定切
实可行的奖罚措施,并按月兑现。
三、施工组织设计
1、开工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由施工单位项
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并由股份公司安全部审核,股份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
机、塔吊、临边洞口防护、应急预案措施等专业性强的安全措施项目由本项目负责人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由股份公司安全部审核,股份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其中基坑支护、脚手架专项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3、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当施工方
案有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并经审核和审批。
四、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1、每进行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工地技术负责人
对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由交底人、施工负责人、班组长和安全员签字,施工负责人、班组长、现场安全员各留一份。
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一是对建筑实体施工过程中
的安全交底;二是对施工机具、安全设施、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及操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安全检查
1、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执行检查验收手续,首先由安装人自
检,然后项目部复检,最后公司安全部门终检。塔吊和施工电梯必须经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检测,并在市建管局安全站备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严禁使用。验收合格后,应将相关资料存放在安全档案中。
3、安全检查时,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4、使用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表格进
行检查评分,对照检查表,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
5、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落实人员、措施、时间
解决,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登记。
6、项目安全员必须每天将安全检查内容记在日记上。 六、安全教育
1、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2、开工后立即实施自项目经理至普通工人的全员安全教育,
并制作全员安全教育花名册,新上岗工人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考卷、身体健康检查表等材料,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3、安全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本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项目经理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资格培训后方可任职,并存有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班前安全活动
1、建立健全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施工负责人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施工现场
的环境、执行生产任务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各班组组长和作业工人在布置班组工人生产任务和工作
前,首先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交待任务的同时要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4、施工完毕后,作业工人应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留有安全隐
患,收拾好生产工具,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班组长记班组日记的同时,应单独把安全工作记在班组
日记里,做为安全档案资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