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质量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7.2.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见图1-7-2-1. 公司总经理 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总工 计 供工综经 应程合 安质部 部 部 部 部 专责质检员 土建队队长 电气队队长 兼职质检员 兼职质检员 图1-7-2-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1.7.2.2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⑴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企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2)负责执行项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负责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负责组织修改、补充、完善项目工地各部门、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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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为项目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工地的质量管理网络。
4)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工程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负责协调项目建设中的甲乙方、部门之间、项目工地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5)负责监督检查控制工期、质量、成本、技术、管理、执法等,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防止施工中出现重大反复。
⑵项目副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作好自己分管的土建或电气安装工作,对本工程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负责。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检查本工程质量保证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圆满完成,实现质量目标。
3)负责管理本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 ⑶项目总工
1)在项目经理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及生产的综合进度,在项目施工中落实公司有关的质量体系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
2)定时召集项目处月度生产、安全会议、质量会议,组织工程验收。对工程的质量管理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与保证。
3)负责本工程图纸会审,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4)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并组织制定特殊施工方案。 ⑷工程部
1)具体负责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控制,为施工全过程受控提供技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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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技术和资料的控制管理。
3)配合安质部进行内部质量检查和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以及有关单位进行的阶段性质量验评工作。
⑸安质部。
1)负责本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质量检查;对各单位实施质量体系的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3)具体组织执行本工程的质量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4)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协助施工队搞好自检互检。
5)收集原始记录,分析质量动态;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⑹供应部。
1)负责本工程设备材料的接货验收、登记入库管理工作。 2)负责设备、材料的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施工机具的管理。
4)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物资统计报表。 5)负责本工程设备、材料折质量检验。 ⑺综合部。
1)负责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保卫、消防工作。 2)负责食堂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办公用品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文件、来往信函的发放及传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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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监理工程师提供施工现场交通方便和办公场所。 ⑻计经部。
1)负责工程合同的管理。
2)负责向监理工程师交合同完成报表、资金计划报表。 3)负责项目工地人事和劳资管理、工程量结算、奖金计算工作。 4)负责项目工地资金管理工作。
5)负责项目工地各项税金的提取和缴纳工作。 ⑼施工队(土建、电气)。 1)负责施工方案、措施的实施。
2)定期召开质保、质检方面的质量会议,总结分析评比施工质量情况。 3)执行施工工艺纪律、杜绝质量通病。
4)组织自查、互检,保证不合格产品不转入下道工序。 5)作好施工记录,注意施工原始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1.7.3 质量管理措施及关键工序质量控制 1.7.3.1 质量管理措施
⑴项目部按GB/T19000标准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编制《质量保证计划大纲。及其他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并提交项目法难和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在工程中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足够和适任的质检人员。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项目法人制定的实施办法以及监督理工程师依据合同签发的一切指令。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2000年版)》,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进一步规范、细化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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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建立健全质量风险机制,实行“质量风险抵押金”制,签订内部质量合同,质量工作优秀,无质量事故者,加倍奖励,否则没收抵押金并加倍处罚。
⑷本工程实行样板引路制度,即每个分项工程(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施工前做出示范样板,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质量达到优良级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板校引路制度可以明确质量目标,推广先进施工经验,提高施工人员的操作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⑸施工过程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工程质量按施工规范及项目部《质量保证计划大纲》考核,考核成绩与管理者、操作者的经济利益挂钩。成绩优良的给予重奖;成绩达不到要求者,责令其离岗培训,并扣发50%奖金,经培训仍不能达到要求者,退回其原单位学习。因施工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扣发全部奖金并罚款,退回其原单位处理。
⑹积极配合并接受监督理工程师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的质量监督工作、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应提前一段时间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按其规定的日期乾地,认真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应对过程进行连续监控。
⑺针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难点或质量通病成立以项目总工为组长的QC小组,开展有领导有组织的QC活动。将QC小组的成果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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