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
意 见
2012年6月23日
为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培植壮大产业集聚,加快县域经济转型,增强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跃式发展。根据淮南市淮府[2012]27号《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定不移的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完善基础设施为基础,以招商引资为重点,以大项目建设为核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开发区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结构优化,使开发区成为“带动产业升级、带动实体经济、带动居民就业、带动百姓致富”的平台和载体。
2、基本原则:一是规划先行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二是产业集聚原则。结合当前开发区的产业分布,把开发区重新划分四大板块,实现产业布局鲜明。鼓励工业企业向工业集聚板块集中,商业项目向商业板块集中,区内居民向宜居板快集中,实现开发区建设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良性互动。三是高标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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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原则。瞄准省内一流开发区,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配套,增强产业集聚和招商引的承载力和吸引力。
3、主要目标: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5年,实现开发区规模企业达到30家,工业增加值达到5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亿元;第二阶段从2015年至2020年,开发区实际建成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工业增加值达到30亿元。
二、创新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增设机构职能,提升科学高效团队。开发区管委会是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经县委、县政府授权对开发区范围内的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成立开发区投资实业总公司,实行政府主管、企业化运作、独立核算、自求平衡,搭建开发区投、融资平台。将原城投公司的职责和管理权限下放开发区,使其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主体。县政府将开发区内部分国有资产和土地划拨给公司,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收益权、土地出让金等全部用于开发区建设。公司严格按照市场化动作方式,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工作,逐步解决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县财政的依赖。
(二)健全开发区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开发区一级财务,按规定纳入预算和专户管理。在继续保持县政府对开发区建设投入的同时,积极帮助开发区筹措资金,用于开发区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管委要加强融资,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大资本运营力度,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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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理顺市容管理体制。将开发区内的市容局、公路局、工商局、农村清洁办公室等单位涉及市容、市貌管理的职能和资源整合,开发区的绿化、亮化、美化、环卫、乱搭乱建、出店经营管理等工作整建制划归开发区管理,开发区接受县市容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三、创新招商方式,做好引资工作
(一)提高开发区招商引资水平。把招商引资作为开发区建设的“一号工程”,围绕开发区产业特色,对开发区招商引资进行整体包装策划,做好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工作,有针对性进行招商。县政府要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招商队伍,采取小分队招商、外出招商、以商招商、全民招商等多种方式,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招商引资机制,重新制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鼓励全县招商引资向开发区集中。
(二)做好安商、稳商工作。推行投资绿色通道和行政审批代办制,开发区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审批代办,符合审批要求的县直部门审批项目在一周内办结,紧急事项各有关单位上门服务;属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县直部门对口单位负责跟踪指导、协办,争取加快审批速度。对开发区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制,成立项目跟踪服务协调小组,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并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
四、支持园区扩容升级
(一)鼓励“一区多园”模式。落实开发区的规划、产业、建设、要素、招商等五大功能定位。开发区可依法采取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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