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谢岗镇环境保护规划研究报告 下载本文

(19)《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东莞市水土保持规划》;

(21)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历年的《环境质量报告书》; (22)《东莞市谢岗镇总体规划修改(2016-2020)》;

(23)《广东东莞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4~2030年)》; (24)《谢岗镇(银瓶合作创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划纲要》;

(25)《谢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6)《东莞市谢岗镇供水专项规划(2004~2020)》; (27)《东莞市谢岗镇排水专项规划(2013~2025)》;

(28)《关于东莞市谢岗镇排水专项规划(2013-2025)的审查意见》(东

水务函[2015]704号);

(29)《东莞市谢岗镇防洪排涝规划(2008~2020)》;

(30)《关于印发<谢岗镇2014年度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谢府[2014]25号);

(31)《谢岗镇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32)东莞市谢岗镇历年统计年鉴;

(33)东莞市谢岗镇环境保护局历年的环境保护统计资料。 1.2.5适用标准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 《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93); (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 《生活饮用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5)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6)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9)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10)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1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 (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4)《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5)《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1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版); (1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1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1.3指导思想和原则

1.3.1 规划的指导思想

实现绿色发展,发展低碳经济。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生态功能良好为核心,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努力解决谢岗镇建设与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谢岗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1.3.2规划原则

(1)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2)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针对谢岗镇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合理确定谢岗镇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

(3)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为重点,既要满足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为后代预留可持续发展空间。

(5)坚持将城镇传统风貌与城镇现代化建设相结合,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名胜古迹保护相结合,科学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6)坚持谢岗镇环境保护规划服从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注意环境规划与其他专业规划的相互衔接、补充和完善,充分发挥其在环境管理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

(7)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1.4 规划范围和时限

1.4.1规划范围

本次环境规划范围为整个谢岗镇辖区,总面积91.04km2,包括现辖的1个社区、11个行政村。 1.4.2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规划时限2017-2020年。

1.5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按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分类标准,石鼓水库划为Ⅱ类水域功能区;吓角水库(上库)划为Ⅲ类水域功能区;谢岗涌划为V类水域功能区。

规划区内的北部农田、南部生态用地以及集中的绿地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一类区适用标准;其余地区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类区适用标准。

声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工业污染和生态破坏基本得到控制,城乡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的质量基本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相适应,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具体指标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东莞市谢岗镇总

体规划修改(2016-2020)》的规划指标体系,结合谢岗镇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拟定谢岗镇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污染控制指标、生态建设指标和环境管理指标,见表1.5-1。

表1.5-1 东莞市谢岗镇环境保护规划(2017-2020年)指标体系

类别 指标名称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全镇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断面劣于Ⅴ类比例(%)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PM2.5年平均浓度(μg/m3) PM10年平均浓度(μg/m3) 臭氧浓度年评价值(μg/m3)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A)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dB(A) 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 氨氮排放量(吨) 总量控制 二氧化硫排放量(吨) 氮氧化物排放量(吨) VOCs排放总量(吨)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 单位餐饮垃圾收集率(%)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资源回收利用率(%)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 放射性废源、废物收储率(%)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森林覆盖率(%) 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比(%)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 生态村创建率(%) 2016年 现状值 100 — — ≤10 ≥80 90 11.64 19.45 — 55.8 67.7 — — 2663 333 251 18 149.14 ≥80 100 ≥10 50 — 0 70 0.3 100 100 — — 44.6 27.7 50.8 17.4 83.3 2020年 目标值 100 ≥58 0 0 100 ≥90 ≤11 ≤19 160 <56 <70 >90 66 指标属性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环境质量 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 ≥95 100 ≥15 100 80 70 100 3 100 100 ≥90 ≥90 44.6 27.7 52 24 90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生态文明 环境管理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绿道网密度(km/km2)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 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 生活垃圾居民正确投放率(%)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生态文明建设占党政绩效考核的比重(%) 市控以上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率(%)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率(%) - - - 5 没发生 86.93 30 100 — — 30 80 0.8 100 10 没发生 ≥90 65 100 25 100 100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注:*由于华能东莞谢岗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位于谢岗乐园工业园内,该项目上马后,其排放的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应全部计入谢岗镇的排放总量。因此,2020年氮氧化物排放量的指标有所增加。

1.6规划的技术路线

规划的技术路线见图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