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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2011年05月03日星期二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刚进律所大厅,就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们被安排到一间办公室坐下,并且拿了一些关于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的宣传材料我们看,我们大致了解了这家律所的情况,发现在安徽是一家优秀、很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下午,律所的行政主管见了我们,给我们讲了一下律所的规章制度,提了一些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紧接着,他就给我们安排到各个办公室。安排指导我的老师是刘律师,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刘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2011年05月04日星期三
指导我的律师助理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师兄,他和我谈起当年他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他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他的介绍
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接下来他拿了几个卷宗给我看了一下,我简单了解几个案件的流程和一些基本情况。 2011年05月05日星期四
在还没有来事务所见习之前,我总觉得律师的工作性质很单一,工作也很轻松。总觉得他们不用整天呆在办公室里,可以到处走走,钱就来了。
通过这次的见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不仅仅需要专业知识,同时也要许多辅助技能的协助,例如与人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等。让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新认识的,知道律师不全像我们想的那样轻松,这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每一位律师都是非常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 2011年05月06日星期五
今天是见习工作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总的来说在这一周的时间,这周的事情不多,其实不是不多,只是我能够帮的上忙的事不多。
总觉得这样自己没有派的上实际性的用处实在不好。虽然他们是说不用帮忙,也许是不熟的缘故吧。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更主动些,哪怕是打水、扫地、整理办公室都可以增强和交流。
无所事事的时间有些难熬,希望尽快融入这个团体,让 每一天充实起来。
2011年05月09号星期一
经过一个星期的是实习,我对律师的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这几天通过翻阅大量刑事与民事案件,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在我看了一个聚众斗殴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刘律师在询问了我案件的相关问题,以及案件的定性后,准备教我写一份李某的诉讼代理词。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了解案情,为辩护意见书做准备工作。 2011年05月10号星期二
今天,我开始撰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在刘律师的修改下,一份论证十分充分的辩护词诞生了。接下来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在我写了几个案件的相关诉讼文书后,我初步掌握了各类诉讼文书的写作,我非常的高兴。 2011年05月11号星期三
下午两点半有一个“物权法与房地产”的讲座,我们几个实习生蹭着刘律师的车到了会场,还真是有感于那个大场面呢!心想该不会市里的律所都派员出席了吧?讲师还挺风趣,但是和在学校听讲座不同的是,时时能在讲座中听到身边的律师对讲师的观点低声讨论,发表不同意见。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们随时对外界的信息保持怀疑态度,但也能理性地从别人的观点中接受启发,和我们的海绵吸收法差很多呢,看来这也是社会磨练的结果吧! 其实会上关于不动产的法律问题的探讨还是给我很深的印象的,特别是区分所有权的问题,开始的时候听得有些无措,但在向刘律师询问解答后,突然让我有想深入研究的冲动呢! 2011年05月12号星期四
今天是周四,经过一个多星期的研究,关于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刘律师开始让我们开始接触实务操作。今天刘律师让他的助理带我去宁乡了解一宗关于离婚协议的起草案件。经过了解得知,当事人王小姐与张先生由于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王小姐的要求为其起草一份离婚协议。王小姐的要求基本如下:1.女儿抚养权归她2.婚姻期间张先生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继续由张先生支付3.每个月给付1500元人民币的抚养费用
4.婚后所购婚房更名归王小姐个人所有5.婚姻存续期间的
夫妻双方存款各分一半等。了解完相关的情况之后,我根据《婚姻法》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作为作业提交于刘律师批阅。 2011年05月13号星期五
在这两周的时间里,对基本性的工作我都比较上手,也可能是和所里的同事更加熟悉的缘故,大家都会叫我帮忙,虽然有点忙碌,不过还是很充实,也增长了不少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也很喜欢这样忙碌的生活。 2011年05月16号星期一
经过两周的的实习和自我总结,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刘律师正要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在旁听庭审过程中,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此外,也让学到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真实的了解到相关案件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领略到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与风采,怎样组织证据与运用法律知识辩论,是我受益颇丰。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清晰的认识自己法律知识和能力的欠缺,从而为 篇二:德恒律师事务所实习日志(200篇) 实 习 日 志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
1、2014年3月31日 星期一
今天第一天到律所报道。有幸能到全国排名前几的大律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实习,跟着主任团队做事学习,自己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努力。本团队的业务主要是政府服务和企业法律顾问,也就是说非诉业务居多。律所其他合伙人则在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各领域各有所长。
今天到岗第一天就接到一个任务,对我们团队的一个法律顾问单位投融资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回复: 一、 目前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贷款资金不能使用的各项规定;国家各部委涉及贷款资金使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二、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投资禁入的有关明文规定。
三、 集团内部以及与各子公司之间资金拆借过程中有关明确规定不能操作的规定。 四、 目前借款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融资协议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有关问题。 我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法条索检,并将索检结果记录在文本中。
下午跟大美女毛律师去望城区一个顾问单位就该公司法务主管离职的交接问题与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接洽。
2、2014年4月1日 星期二
今天毛律师去宁乡的法律顾问单位坐班了,我继续完善昨天的投融资部法律答疑意见书,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法条索检查询结果,除了《公司法》第149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对企业资金借贷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在法律规制的三个层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并没有其他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作出明文规定,对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制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而按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中心内容是:“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无效。” 对企业资金拆借持反对态度,并无许可企业之间进行借贷的明文乃至对资金拆借做出更详细的规定。 3、2014年4月2日 星期三
今天接到一个任务就是审核顾问单位的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第一次做审核
合同的工作,看了顾问单位的版本以后,对脱密的有关条款做了部分修订。原合同为“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脱密期约定期限提前通知甲方,并服从甲方的岗位调整。因乙方原因致使劳动合同剩余期限短于脱密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脱密期满。”对此我提出了如下修订意见: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脱密期约定期限提前通知甲方,并服从甲方的岗位调整。因乙方原因致使劳动合同剩余期限短于脱密期限的,除甲方同意变更原脱密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脱密期满。脱密期间员工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若原岗位收入包含绩效工资,对该部分收入,根据甲方薪酬管理办法调整薪酬标准。”自认为补充对脱密期的工资待遇设计的比较合理。 4、2014年4月3日 星期四
今天又接到一个任务,审核一个顾问单位与政府签订的项目合同落户合同,合同标的额很大,有4个亿,从来没有接触到这种类型的合同的我,看到这样的合同当即傻眼了,合同的框架比较合理,内容也比较细致,因为完全没有类似经验,也不知道这样的合同有些什么地方该提请委托方注意,对着合同看了2个小时,也在网上百度了一下相关合同未果后,只能无奈地告知毛律师对这个合同我暂时提不出修改意见。毛律师告诉我咱们团队以前审核过很多类似合同有一些模板可以参考,她审核完以后会发给我学习。 从无到有,成长,就是这样一步步积累的。 5、2014年4月4日星期五
今天毛律师让我草拟一份解除联营合同的协议,我本着精益求精的态度,搞了将近2个小时还没发给她,因为事先也没问她什么时候要,最后因为她要的比较着急就自己写了。一来自己从来没有起草过这种解除合同的协议,一来对交办律师的要求不了解,导致了问题的出现。我的心态是比较好了,向毛律师说明了情况我作为一个新手希望她多多指导和包涵。 6、2014年4月8日星期二
今天的任务是审核顾问单位的做出的一个行政复议答复。 7、2014年4月9日星期三
今天上午审核一个顾问单位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下午,我跟着毛律师到顾问单位值班,我没带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毛律师又说自己有事先走了,我就跟顾问单位的一个台式电脑斗争了很久,因为它实在太慢了, 最后我只能认输,默默等到下班回家加班去。 8、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
今天审核了一个顾问单位的网络会所的租赁合同。 9、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
今天要对顾问单位的一个规范性文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审核。 10、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
因为我们新来的律师、实习律师昨天没有提出太多修改意见,毛律师对昨天的规范性文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了审核,需要学习毛律师的工作方法和细致的工作作风。 11、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
毛律师对我答复一个法律顾问单位投融资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修订,通过毛律师的修改,了解到了本团队进行法律答疑的简明方式和风格,今后的文书工作按照这种要求进行应该才是符合团队标准的。
12、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
今天上午审核一个顾问单位的项目招商落户合同,因为有了上次的审核经验,这次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也不再畏惧。
下午,继续去顾问单位值班,顾问单位也基本没有什么事,也就是跟法制部门的人员打打照面,报个道,没什么事就忙自己手头的工作。值班的时候又接到一个合同需要审核,是多功能大型环卫洗扫车的租赁合同。 13、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毛律师将多功能大型环卫洗扫车的租赁合同复核好了发给我,我做最后的复核同时也学习自己尚不足的地方,这也是能力不断提高的一个过程。
今天又审核了一个项目落户合同,对于项目落户合同的审核已经知道该把握哪些重点了。 14、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今天又审核了一个项目落户合同,合同审核也是熟能生巧的事。 15、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
今天又审核了一个项目落户合同和一个项目的补充协议。 16、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
今天审核了我们一个顾问单位大楼的租赁合同。 17、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
今天需要就顾问单位工程款不直接支付给承包人的事宜出一个法律意见书,因为不是和客户直接沟通不了解支付的具体情况,只听了毛律师的简单的介绍,只有把各种情况分别列明分析,由她进行取舍。
18、2014年4月24日星期四
今天为顾问单位草拟两份解除合同的协议和一份办公地址变更的通知函,并对毛律师修改过的顾问单位大楼的租赁合同进行最后复核。 19、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
今天又审核了一个新类型的合同,地形测绘三方合同。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业务的工作人员,起草或审核合同的能力应当说是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素质,也是一项反映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水平高低和将其运用于法律实践能力大小的综合测评指标。
20、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
今天在家加班继续审核顾问单位的一个项目合同。 21、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
今天继续审核合同,有三个合同,咨询服务合同、初步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详细勘察合同。审核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1、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无经营权、有无履约能力、其资信情况如何、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合同对方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资料原件,并保留加盖对方有效公章的该原件复印件一份。
2、 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为:
(一)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全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
(二)正文部分,应包括:标的、标的物名称、标的物所指范围、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篇三:律师实习日志(45篇) 2011年4月10日
今天终于拿到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结束了很长一段无证的时间。以前没有实习证的时候,只能处理一些非诉讼案件,比如审查或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于诉讼案件,整个一窍不通。虽然在律所呆了很久了,但是我知道从今天起我真正从事律师这个行业了。律师行业是一个充满魅力和挑战的行业,它戴着光芒、梦想和受人尊重的光环,随时面对的是严峻的现实,需要的是广博的知识和全面的能力。无论是出于对正义公平的追求,还是为了尊严和成功的人生,你都有理由为成为这个行业中的一员感到骄傲。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加油!
2011年4月16日
我始终相信,你经历了什么,就会对什么进行思考;经历得越多,思考得越深入,获益自然就越匪浅。思想会随着行走的踪迹而变得深远,这就是所谓“思随行远”。近一年的实习经历告诉我,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经常办公的地方,拥有丰富翔实的案例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法律氛围。通过阅读案件卷宗,能了解律师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以及法官判案的法律依据,还可以检验所学知识是否掌握牢固和理解准确。从今天开始,我不仅要看指导律师办过的全部案子,更要看各级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以及相关的点评意见,从而提升自己的各方面能力。
2011年4月20日
今天接触到了一个新案子,是关于保证人追偿权纠纷的,当事人为他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为被保证人承担了债务,被保证人确不愿意返还当事人所支付的款项。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依据我国担保法第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在本质上是一种代位请求权,也就是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代替原债权人的地位,在其与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