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修改版)

深圳市XX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制订目的

为加强公司考勤及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程序,保障正常出勤,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深圳市XX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XX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节 实施原则

本制度在实施时,须遵循合法合规、统一规范、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节 相关部门职责

1、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考勤及休假的管理及批复、员工考勤记录的导出、核对及统计;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和休假负直接管理和监督责任; 3、 部门员工:作为考勤的执行单位。 第二节 考勤管理

1、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周一至周五),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并执行法定假日及休假制度。工作时间为9:00-12:00,13:30-18:00(其中

12:00-13:30为午餐时间);

(2)部门经理、客服等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但须事先经过人事行政部备案;

(3)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使用钉钉软件打卡,每天打卡两次,即每天上午9:00以前打上班卡;下午18:00以后打下班卡; (4)发薪日:每月10日发上个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 (5)员工考勤以自然月作为工资结算依据。 2、 考勤周期

(1)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月底),满勤为每一考勤周期内所有应出勤日总和; (2)薪资的核算以每一考勤周期满勤日为基础计算。

3、 凡因工作需要未按时到岗打卡者,应在当天或第二天下班前在钉钉软件中提交《补卡申请》并由直接上级审批,部门总监审批,人事行政部审批方可生效,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

4、 凡属忘记打卡者,部门负责人不得利用个人职权让当事人逃避有关处罚而随意审批,否则,经查实,部门负责人需连带处罚。

第三节 迟到、早退、忘记打卡、旷工

1、 行为定义

(1)迟到:指未经批准,在上班时间开始后到岗,且有打卡记录; (2)早退:指未经批准,在下班时间前离岗,且有打卡记录;

(3)忘记打卡:指员工当天在工作岗位,未经批准,无上班打卡记录或下班打卡记录;

(4)旷工,以下情况未上班,视为旷工:

① 未经请假或请假、出差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 续假未获批准; ③ 以虚假理由请假;

④ 部门或岗位异动,不服从分配,未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⑤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理期间; ⑥ 违反本制度其他约束规定的。

2、 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

① 一个考勤周期允许2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或2次未打卡,不扣款; ②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0元;10-3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00元;

③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每次记旷工0.5天; ④ 午休后仍未到岗或午休前离岗,每次记旷工1天;

⑤ 一个考勤周期内,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视为一般违纪,除执行相应的扣款外,口头警告1次;

⑥ 一个考勤周期内,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7次,视为较重违纪,书面警告1次;

⑦ 3个月(含)以内,累计2次书面警告,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做出辞退处理,并不予支付补偿金;

⑧ 半年内累计书面警告3次(含)以上者,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做出辞退处理,并不予支付补偿金。 (2)忘记打卡

① 员工忘记打卡,需及时于钉钉软件中提交《补卡申请》,并由直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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