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

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 一、2014年考试政策 年的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无纸化考试”。 2.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9月20日~24日,共5天、10个批次。 3.《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的考试时长分别为2小时和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两个科目“分别”计算考试成绩。考生必须在小时之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年10月15日之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将公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二、考试题型题量 2013年《经济法基础》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24个小题36分)、多选题(15个小题30分)、判断题(10个小题10分)和不定项选择题(三个大题、12个小题24分)共四个题型。 1.单选题 2013年的单选题共24个小题,每小题分,共计36分。在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单选题在四个题型中难度最小,能否在单选题中拿到尽可能高的分数是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的基础和前提。 2.多选题 2013年的多选题共15个小题,每小题2分,合计30分。多选题有四个备选项,正确答案2~4个(有些题目四个选项全部正确)。多选题的评分标准十分苛刻:如果正确答案是AC,考生只有选AC才能得2分,否则就是0分。因此,多选题得2分很难,得0分很容易。 3.判断题 2013年的判断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合计10分。判断题的评分标准是: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倒扣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但判断题整个题型的最低得分为0分。 4.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的不定项选择题包括三个大题,共12个小题,每小题2分,合计24分。考生应清楚的是,不定项选择题的评分标准与多选题不一样:每小题有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2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如果正确答案是C,考生只有选C才能得2分,否则得0分。如果正确答案为ABC:(1)选ABC的,得2分;(2)选A或B或C的,得分;(3)选AB或AC或BC的,得1分;(4)只要把D选上了,得0分。 三、2014教材的主要变化 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第二章:新增了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第三章:新增了第四节“预付卡”。 (3)第四章:新增了“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4)第五章:新增了“企业所得税”。 (5)第六章:新增了“关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和船舶吨税”五个税种。 (6)第七章:对“税务行政复议”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删掉了“税收优先权”、“税务机关的代位权与撤销权”、“税款的追征和补缴”和“税务行政诉讼”的全部内容。 2013年教材共7章,包括经济法和税法两个部分。从最近几年的考试情况来看,二者平分秋色,基本上各占50分。 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第一章:对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地域管辖”和“强制执行”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2)第四章: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纳入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2014年教材据此对“增值税”、“营业税”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3)第六章:对“关税征收管理”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此外,2014年教材根据最新政策、法规,对原教材中部分例题进行了删减,对部分例题的答案进行了修改。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13年的机考共进行了14个批次,根据考生反馈的零散信息,我们无法准确判断各章节的真实命题情况。因此,本书对2013年各章节的分值统计,只能依据2013年笔试的试卷。 四、复习注意事项 1.看书与做题的时间分配 (1)考生至少应拿出40%的时间踏踏实实地把教材看一遍,对重点章节至少应认认真真地看两遍,对一些重要考点至少应反反复复地背三遍。 (2)考生至少应拿出30%的时间做一些习题。高质量的习题的确可以帮助考生排除疑点、消化难点、提炼重点,的确可以帮助考生准确、深入地理解教材内容,的确可以帮助考生迅速把握教材的核心考点。 2.看教材的方法 (1)通读 《经济法基础》的试题共计61个小题,涉及100多个考点。考虑到2014年10个批次考试(可能有些题目会重复出现)的“狂轰滥炸”,考生只能全面复习。 (2)精读 对教材中的重点内容必须精读,加深理解。考生应清楚的是,80%的重要考点集中在教材20%的篇幅内。 (3)死记 《经济法基础》并非一门完全靠死记硬背的考试,但又离不开“死记硬背”。考生应清楚的是,消费税不同税目的税率、营业税不同税目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速算扣除数表、车船税不同税目的税率、印花税不同税目的税率、资源税不同税目的税率、土地增值税的速算扣除数表等内容不要求考生死记硬背。但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如公益性捐赠、业务招待费等)则要求考生必须掌握(尽管2013年的试题给出了相关项目的税前扣除标准,但2014年的试题未必会这样做)。 3.做题的方法 (1)要保证做题的数量 只有通过做一定数量的习题,才能逐步把握不同考点的命题形式和应试技巧。 (2)要保证做题的质量 不要搞“题海战术”,要保证做题的质量。每做完一个题目,考生都应该总结一下,这个题目涉及了哪些考点,哪些考点是自己已经会的,哪些考点是自己通过这个题目新学到的,这些考点自己是否会举一反三,不要为了做题而做题,因为做题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3)不要去做偏题、怪题和太难的题目 (4)要真正去做题 许多考生习惯一边看题,一边看答案。这个习惯最好能改掉,因为能否看懂答案和自己是否真的会做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层次。否则,平时复习时感觉《经济法基础》很容易,因为答案全都看得懂(看不懂就麻烦了,都是ABCD);到了考场上没有答案可以看了,傻了,晚了。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义(二) 第一章 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分,2013年的分值为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死记硬背。在2014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左右。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分值 单选题 多选题 判断题 合计 2011年 4题4分 4题8分 1题1分 9题13分 2012年 3题3分 3题6分 2题2分 8题11分 2013年 3题分 1题2分 1题1分 6题分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4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小幅调整,主要变化是:(1)对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对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内容进行了调整;(3)对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单元 法律基础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P1)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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