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第十八中学高二政治《生活与哲学》第六课《求索真理
的历程》教案 新人教版必修4
授课班级:高二(2)(4)(6)班 科 目:思想政治④生活与哲学 课 题:第六课 求索真理的历程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识记 : (1)实践 (2)真理 ◇理解;
(1)实践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2)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3)实践活动的三种形式
(4)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 (5)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6)认识具有反复性 (7)认识具有无限性
(8)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分析:
(1)列举历史上对实践观点的不同理解,分析说明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实践与以上观点的不同 (2)结合相关名言,分析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3)结合实用主义者关于真理观点的理解,分析说明什么是真理
(4)结合欧几里得定理,说明真理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分析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5)结合“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失事事件,分析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 2、能力目标
(1)通过对实践概念的学习,特别是与旧唯物主义关于实践含义理解的比较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比较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
(2)结合实践三个基本特征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概括综合能力
(3)在讲述实践对认识的作用时,注意引导学生学习辩证思维的能力,提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4)结合真理的概念,培养学生的比较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
(5)在讲述真理具体的有条件的及认识真理是一个过程这一知识点时,培养学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及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结合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这一观点的学习,引导学生理解实践第一的观点,充分发挥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2)联系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这一观点,弓I导学生学会在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内认识真理 (3)通过对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观点的学习,使学生树立在实践中不断认识、丰富和发展真理的思想 二、【教学重点、难点】: 1、重点:(1)、实践的基本特点
(2)、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难点: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三、【整体感知】:
通过对本课的学习,同学们将了解实践的含义、特征及作用,理解在实践在追求和发展真理。 四、【方法点津】:
(1)在教材中对实践的含义除了给出含义外只是略作解释。以此为据还不能完全把握实践的内容。因此在只有深入理解实践的基本特点,才能深刻理解实践的含义。在实践的三个特点中,“客观物质性”与“社会历史性”都不是实践所独有的性质,不能充分体现实践的根本特点,只有“主观能动性”最能体现实践的本质。因此对这个特点尤其要着重分析以便深刻理解实践的含义。
(2)阐明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要从认识的来源、发展的动力、检验标准和最终目的四个方面全面理解,缺一不可,在学习中必须注意这四点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是前两个。
(3)结合欧几里得定律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真理来理解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4)结合美国“哥伦比亚号”飞机失事并没有阻碍人类探索太空的脚步来理解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 五、【课文导语】:
人类在实践中认识和把握世界的过程,也就是追求真理的过程。人的正确认识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有没有客观真理?人应该如何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领会和把握这些问题,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与时俱进地追求真理,具有重要意义。
6.1 人的认识从何而来 (一)、实践及其特点 1.实践的含义。
①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实践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与动物的本能活动具有本质区别。②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具有社会性,不是孤立的、单个人的活动。③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客观物质性的活动。 2.实践的基本形式。
第一,要明确实践的具体形式是无限多样的,每一种实践活动都有它的表现形式。 第二,“基本”不是“全部”,人们难以穷尽实践的所有形式,这里只研究实践的“基本”形式
第三,在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中,地位和作用也是不平衡的,其中生产实践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二)、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是主体(即人)对客体(即客观事物)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在实践活动中,人们借助于一定的工具作为手段,同客观物质对象发生关系,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改变,并从中获得对客观事物的认识。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对此,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理解:
(1)人们在实践中不断遇到的新问题、产生的新要求,推动着人们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
2
(2)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口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进人类认识的发展。
(3)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因为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着自己的主观世界,提高自己判断和推理的能力,从而推动认识的不断深化。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对此,可从以下三方面理解: (1)一种认识是否是真理,不能由这一认识本身来回答。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就必须超出认识的范围,从认识之外寻找判断认识是否与客观事物相符合的标准。 (2)客观事物自身也不能回答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它。 (3)主观认识和客观事物自身都不能作为判断真理的标准,只有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的东西,才能检验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唯一能够满足这一要求的,就是处在主观和客观交汇点上的实践。通过实践,人们可以把自己头脑中的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在这一过程中,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才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如果有了正确的认识,却脱离实践,不为实践服务,那么这种认识就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所谓学以致用,也正是强调这一道理。
6.2 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 (一)、真理是客观的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每个人的知识结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不同,对同一确定的对象会产生多种不同的认识,其中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认识就是真理,不符合的认识则是谬误。“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是正确的,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它不以人的意志(包括权力、地位等)为转移。 (二)、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1)真理都是有条件的。
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这个条件和范围,只要再多走一小步堋5怕是向同一方向迈出的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2)真理都是具体的。
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如果我们不顾过程的推移,不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只是照搬过去的认识,或者超越历史条件,把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科学认识不切实际地运用于另一条件之中,真理都会转化为谬误。 (三)、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 1.认识具有反复性。
◇认识的发展具有反复性,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1)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要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 客观条件:具体的实践水平,特别是社会实践所达到的广度与深度的制约。
主观条件:受不同的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思维能力、生理素质的限制。
(2)从认识的客体来看,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
用心 爱心 专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