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汇总
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
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1.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提高安全意思、提高生产技能、提高生产知识/ 3.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二.适用范围:
本企业的所有员工。
三.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他们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保证他们得到适当的教育和培训,是实施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环节。施工现场应在项目安全保证计划中确定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四.培训管理机构:
1.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年度培训计划有办事处、班组逐级上报培训计划,办公室汇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经理批准实施。
3.培训计划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增补过更改,相关部门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签署意见后交经理批准。 4.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5.其他管理人员由办公室组织培训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 6.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由办事处、班组长进行培训。
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操作工人持证上岗,由办事处负责组织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率100%,按规定定期复训。
8.办公室按照年度的培训计划提出培训资金计划,公司经理审批,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落实。
9.对每次培训的结果,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记录,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建档。 五.培训奖罚:
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培训的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费用全额包销,考核不合格的费用由自己承担。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每次罚款200元。 六.教育和培训的时间规定:
根据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
1.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七.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意思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1)公司级(办事处)。
(2)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3)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4)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2.项目部级:(业主)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生产要素。
(4)在建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3.班组级: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时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安全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动用品的使用要求。 3.特定情况下的实施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理。 八.经常性安全教育:
在做好上述培训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1.安全生产意识宣传教育。
2.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3.现场定期的(如每周)安全日活动。
4.班组每天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和一讲评(安全
讲评)活动。
九.培训评价:
1.了解熟悉公司的管理方针、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体系标准、员工纪律。
2.安全教育和培训要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分包单位),贯穿于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到竣工交付的各个阶段和方面,通过动态控制,确保只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