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市场化管理考核办法

⑴收入结算

任务市场化工资=销售收入×单价+专项市场化工资+其它 销售收入:以财务结算额为考核依据。

单价测定基数:地面岗600元×Σ定员岗位系数(以下同)

井下岗675元×Σ定员岗位系数(以下同)

⑵职责范围:负责煤炭营销、煤质(含选矸)管理。 ⑶专项市场化工资:按《煤炭营销管理办法》执行。 2、物资管理科 ⑴收入结算

任务市场化工资=核定工资×50%×采煤工资浮动系数+核定工资×50% ×掘进工资浮动系数+专项市场化工资+其它

木材加工中心:按《木材加工中心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⑵职责范围

负责生产及生活物资采购、验收、仓储管理;负责配件回收,修理计划编制、参与验收、考核等管理;负责木材加工中心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3、井口机厂 ⑴收入结算

任务市场化工资=工作量×单价+专项市场化工资+其它 ⑵职责范围

负责全矿自制加工;综采掘、普采设备及配备件维修;单体维修及租赁管理;支护材料、轨道的分拣、整形、发放;负责综采场地及行车维护管理。

⑶其它

①单体维修另行制定考核办法。

②负责综采掘单台设备的装卸,综采车间、场地及行车的日常管理。月度文明创建达标、行车规范使用,按6000元增加职工市场化工资,否则按相关管理规定扣减市场化工资。综采掘成套设备装卸按单项工程结算。

③负责升井杂物车分拣,按每车20元与责任单位进行链式结算,运管办负责监督考核。分拣物资分类交送接收单位,经管部按回收单价据实结算,纳入任务市场化收入。

4、物业管理科 ⑴收入结算

任务市场化工资=核定工资×25%×采煤工资浮动系数+核定工资×25%×掘进工资浮动系数+核定工资×50%+物料装卸市场化工资+自营业务收入+其它

幼儿园:按承包协议考核。 ⑵职责范围

负责浴池、公管工作服管理;负责工广及办公楼文明卫生、绿化及餐厅管理;负责地面物料装卸。

5、社区服务中心(含武保) ⑴收入结算

任务市场化工资=核定工资×25%×采煤工资浮动系数+核定工资×25%×掘进工资浮动系数+核定工资×50%+自营业务收入+其它

⑵职责范围

负责社区卫生保洁及文明创建(含下水道清理);负责居民水

电、房租等费用收缴及房地产、职工公寓管理;负责离退休及病故职工管理;负责治安及门禁管理。

(四)机电科 1、收入结算

任务市场化工资=(核定工资×50%×采煤工资浮动系数+核定工资×50%×掘进工资浮动系数)+专项市场化工资+其它

单价测定基数:地面岗600元×Σ定员岗位系数

井下岗675元×Σ定员岗位系数

2、职责范围

负责全矿综采掘设备、普采设备租赁及日常管理;负责4mm2

以上电缆日常管理;负责全矿供用电管理及考核;负责车皮、小型电器及斜巷运输管理;负责机电事故及设备损坏追查。

(五)机关科室 1、收入结算

任务市场化工资=(核定工资×50%×采煤工资浮动系数+核定工资×50%×掘进工资浮动系数)+专项市场化工资+其它

单价测定基数:地面岗600元×Σ定员岗位系数

井下岗675元×Σ定员岗位系数

⑴挂钩管技人员

任务市场化工资=采掘单位正职平均工资×(挂钩比例+效能评价系数)

效能评价系数:按《朱庄煤矿机关效能建设市场化考核办法》执行。

⑵其他人员

任务市场化工资=(核定工资×50%×采煤工资浮动系数+核定工资×50%×掘进工资浮动系数)+效能评价结果×定员人数+专项市场化工资+其它

效能评价结果:按《朱庄煤矿机关效能建设市场化考核办法》执行。

2、职责范围:按《朱庄煤矿机关效能建设市场化考核办法》执行。

四、专项市场化工资考核

为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安全、人力资源、盈亏、成本等主要指标,实行专项市场化工资考核。各单位必须强化举措,科学合理控制,确保指标年度闭合。完成年度指标,所有罚款全额返还,否则按增加的市场化工资50%扣回。

1、安全

当月杜绝轻微伤及以上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安监处副处长、其余正科级、副科级、一般管技及相关人员分别增加市场化工资500元、450元、300元、260元;出现一起轻微伤,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出现二起轻微伤,不予兑现;出现三起轻微伤、一起轻伤按上述标准等额扣减市场化工资;出现一起重伤及以上、重大非人身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次月起取消专项市场化工资考核,原增加的市场化工资按50%扣回。

2、人力资源

月度完成集团公司下达在册职工减岗分流指标,财劳部正职、分管副职及相关人员市场化工资分别增加300元、260元、200元;月度完成集团公司下达在岗管技分流指标,党群工作部正职、

分管副职市场化工资分别增加200元、150元。否则对等处罚。累计考核,月度兑现。

3、利润

月度完成集团公司下达利润指标,财劳部正职、副职、相关人员分别增加市场化收入500元、400元、300元。否则对等处罚。累计考核,月度兑现。

4、综合成本

月度综合成本低于237.73元/吨,财劳部正职、分管副职、相关人员分别增加市场化收入200元、150元、100元。否则对等处罚。累计考核,月度兑现。

5、材料成本

月度商品煤材料成本(含安全材料投入)低于29.25元/吨,经管部、物资管理科正职、副职及相关人员分别增加市场化收入260元、200元、150元。否则对等处罚。累计考核,月度兑现。

6、商品煤电力成本

月度商品煤电力成本低于17.7元/吨,机电科正职、分管副职及相关人员分别增加市场化收入260元、200元、150元。否则对等处罚。累计考核,月度兑现。

7、设备租赁费

月度设备租赁费低于529万元,机电科正职、分管副职及相关人员分别增加市场化收入260元、200元、150元。否则对等处罚。累计考核,月度兑现。

8、单体租赁费

月度单体租赁费用低于26万元,技术科、井口机厂正职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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