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的预备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

考试的预备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9.07.07 【实施日期】2009.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的预备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局),省有关部门: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和《江苏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政府法制办决定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及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考试时间

拟定于2009年9月在南京举办,共计2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和考试对象

全省新调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岗位、尚未取得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培训和考试方式

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为: 1 / 2

1.《行政复议法 》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复议实务;

2.《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等相关行政法律知识、行政诉讼实务、模拟法庭。

考试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成绩合格的,领取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书。新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将在人事部门备案。 四、报名方式

请各省辖市政府法制办(局)将本地区应试人员名单汇总后上报省法律事务中心,省有关部门直接报送省法律事务中心。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7月31日。 联系人:沈剑,联系电话:025-83201929,83242892(传真)。 附:2009年度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七日

附:

2009年度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 以厅、局或省辖市为单位)

序号 姓 名 性别 工 作 单 位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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