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与行车调度之间的联系,严格掌握机车乘务员按规定时间叫班,防止列(八)经常深入现场、添乘机车、熟悉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指挥水平。 组织领导
第116条机车调度工作实行铁道路、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段分层管理。业务管理局机务处、铁路分局机务主管部门、机务段运用车间负责。
第117条各级机车调度实行逐级负责制,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指挥;机车乘机车调度的指挥。 人员配备
第118条各级机车调度员应从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司机中选拔,或由现职
调度员必须经过机车调度专业知识的培训。各级机车调度员的任命和调离,必须征 13楼
机车调度室的设备
第119条各级机车调度室应配置下列设备:
(一)良好的通信、照明、取暖、降温设备与行车有关的直通电话、录音电话等。(二)各级机车调度室应备有下列文件: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铁
规程》、《铁路行车事故救援规则》和各种机车的检修规程以及与行车有关的规章、2、列车运行图、列车时刻表、机车周转图及有关技术资料。 列车运行图、列车时刻表、机车周转图及有关技术资料。
3、管内机务段、折返段、车站平面示意图,列车操纵示意图,救援列车编制和停放4、常用的技术业务参考书籍。
(三)各级机车调度的微机联网系统及传真设备等。
(四)机车动态牌,运行揭示栏、天气预报板、安全成绩和机车运用指标完成情况显乘务员名牌及动态板等。
(五)机务段机车调度室必须设有监控装置数据处理微机系统,除保证退勤分析外,机。 机车调度命令
第120条各级机车调度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分别代表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一)机车及救援轨道起重机配属、调拨、回送、助勤、出租、报废。 (二)过段及变更机车工作种别。 (三)备用机车的加入与解除。
(四)动用救援列车或救援轨道起重机做非救援工作。 (五)布置日计机机车周转图。 (六)发布事故通报。
(七)根据领导指示,布置其他有关机车运用等工作。
第121条机车调度命令下达之前,应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合理、正确的判断须直接授受,并履行复诵制度。 第八章 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理 基本要求
第122条路内企业(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路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机车车辆
等)、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地方厂矿企业等单位所属的机车,有动力(或无动力)
业线路(包括临管营业线路)运行时(称过轨运行),均按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
第123条铁路局以外的机车有动力(或无动力)回送、过轨运行时,其司机、副司机
车驾驶证及副司机证。否则该机车不准过轨及办理任何回送手续。铁道部运输局装分处(科)负责对其管内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第124条铁路局以外单位的机车司机晋升考试,考核、年鉴由所在铁路局机务处负部运输局装备部负责。 人员管理
第125条铁路局以外的机车司机晋升,必须具备机车副司机资格,委托路内机务段进
务段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本单位持铁路局考试成绩和审定意见,经铁道部批准后证。
第126条铁路局以外的机车司机是否晋升岗位等级,由各单位自定。晋升岗位等级考进行。
第127条铁路局以外机车司机一律由所在地铁路局负责进行年度鉴定,鉴定合格后
第128条发现严重违章、无证执乘或所持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未加盖当年年
(一)立即停止其执行乘务工作,没收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责其回本单位
(二)没收机车驾驶证,发给铁路机车司机临时驾驶证(见附件八),责其继续运行
(三)路外机车在国营铁路线路上运行,机车司机被停止乘务工作后,其机车不准继在单位另做处理。 机车过轨运行
第129条机车过轨运行时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需要铁路分局管内进行一次性过轨运行时(未设分局为铁路局管内),过轨机提出申请,并委托担当该区段牵引任务的机务段承担过轨运行的带道工作。
(二)需要铁路分局(未设分局为铁路局)管内过轨运行不足三个月时,过轨机车单
门签订过轨运行的合同。铁路分局(未设分局为铁路局)机务主管部门应指定机务段
(三)三个月及其以上过轨运行以及三个月内但需跨越铁路分局运行时,过轨机车单
签订过轨运行的合同。并由铁路局机务主管部门指定机务段承担期限不少于一个月
(四)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运输主管部门在与过轨机车单位签订俩时,要明确各
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过轨机车担当任务前(一次性过轨时除外),铁路局
应对过轨机车的有关人员,进行行车安全、机车操作、规章制度和“车机联控”等技独立担当过轨工作。
(五)铁路局或铁路分局应指定单位对过轨机车的技术状态进行认真检查,符合《铁技术条件时,方可准许过轨运行。
(六)担当过轨运行任务的机车,应按规定装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机车自动信号、自
置,暂未安装上述设备的机车(含一次性过轨),在担当过轨运行任务时,必须配备
对讲机。运行中要严格按信号的显示要求和有关规定行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机车回送
第130条非铁路所属的路内工程局、合资铁路、厂矿企业的机车需跨局回送时,原则
工程局、合资铁路临管运营、分流运输急需机车等特殊情况,根据部令的要求可采用
加速回送。在铁路局管内回送时,由机车所属单位与铁路局商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回
第131条路外单位机车需要跨局回送时,一律按无动力托运方式回送。在铁路局管内商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回送办法。
第132条铁路局所属单位以外托运的机车回送时一律收费。办理托运的机车发运单位
送机车请求书”(见附件六),由驻厂、段的机车验收室主任签任或由机车所属单位
送机车技术要求协助检查机车技术状态,确认良好后,签署证明文件。由所属单位向
书由回送人员携带交到达单位,并在司机室外揭挂发送年、月、日及到达处所、机
机务段对机车进行技术鉴定的同时应对其机车乘务员进行回送安全教育,并进行考第133条回送机车的整备条件比照本规程第四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134条本规程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本规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铁路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