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与酒店业、旅游业的产权酒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业与酒店业、旅游业的产权酒店可行

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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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权式酒店的概念

产权式酒店,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欧美国家,开发商将每间客房分割成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像购买住房一样投资置业,将客房委托给专门酒店管理公司经营分取投资回报,同时还可获得酒店赠送的一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权·.是一种投资与休闲度假相结合的旅游房产新模式·.

产权式酒店是房地产业与酒店业、旅游业相互交融的综合性产品,作为一个新的投资热点,具有很高的投资与使用价值,较容易实现业主预期的购买目的及投资目标,据权威统计数据表明,去年北京市涉外饭店、旅游公寓的平均出租率为61.8%,客房的平均房价为392元/间天,其中,旅游公寓利润总额4.1亿元增长46.3%,收入利润率为27.9%,远远高出全市其他产业增长的平均水平,另外,我国每年的法定休息假期共有134天,为产权式酒店提供了一个广阔市场空间·.

产权式酒店拥有明确的房屋产权作为投资凭证,具有很强的稳定性,业主可与酒店或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不用承担酒店经营的风险而直接获得经营回报,因此业主只要投入金额不多的首付款,就可享有类似股东或房东的收益,尤其是如果产权酒店与分时度假相结合后,业主甚至可以实现“异地置业”·.

业主拥有该酒店每年一定时间段的居住权,同时还享有酒店各项配套设施的优惠、使用条件,所以作为郊区的第二居所或企事业单位的度假基地,产权酒店是不错的选择,可以节约大量的个人度假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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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活动经费·.

对于身处优美风景区的产权式酒店,如果其自身或其拥有独特的娱乐配套,如滑雪场、温泉浴场、运动场、特色餐饮等,就会吸引众多的旅游人群;开发商可通过出售产权酒店的客房回笼资金,并借助国际酒店与旅游机构网络提高数量与质量,还可以为物业带来增值效应·.

二、产权式酒店涉及的法律关系

产权式酒店主要涉有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开发商与投资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二是投资者与商业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也有的是委托经营合同关系等)·. (一)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投资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与商品房买卖是相同的,购买前要审查开发商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审查房屋销售文件(如预售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及房地产权属证(如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出让年限等)等;决定购买后,仔细认真地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特别注意房屋情况(如面积、结构、装修标准及配套设施、绿化等)、交付时间、权证办理、违约责任约定的条款·. (二)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投资者与酒店管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屋出租给酒店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就以下事项如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和支付时间、装修及租期满后的处分、物业管理、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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