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技术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第八章 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一、主材管理的目标
1、主材成本实行动态管理,按月考核兑现。 2、确保全公司全年主材成本不超支。 3、力争使用“主材”的单位月月不超支。 4、严把主材的验收关,杜绝不合格主材入井使用。 5、杜绝主材乱发、乱扔、乱放等浪费现象。
二、本办法中所规定三材坑代品涵盖坑木、火药、雷管;五铁坑代品涵盖单体液压支柱(含三用阀及配件)、金属支架(工字钢支架)、金属顶梁(包括π型梁及其它金属顶梁等)、金属锚杆(包括锚索、锚杆、钢带等)、金属(钢筋)网;建材包含水泥、沙子、石子、水泥制品以及集团公司生产处所管辖的其它主要支护材料等。
三、管理职责
1、全公司主材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科全面具体管理负责向各队下达年度主材成本指标,安排回收复用、调转复用、修旧利废顶主材工作的日常事务,在确保全公司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生产技术科根据月度生产衔接计划安排,负责测算使用主材单位的阅读主材成本指标及使用数量,各使用单位领用主材时必须经生产技术科审批方可领取,未经生产技术科审批单主材,供应部门一律不准发放。
3、各单位专职或兼职主材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主材使用计划的编制、上报、清点、领用、移交、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并要建立详细的主材领用台账。
四、管理办法 ㈠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科要优化巷道设计,杜绝废巷,尽量减少无效进尺。根据当月生产计划合理编制各单位主材小号计划,做好主材投入的合理审批,严格考核,保证安全用料;加强对主材的日常检查工作,制止各种浪费现象;建立主材投入的台账,并对回收、复用情况进行考核;搞好回收复用安排、清点等日常检查工作。生产技术科按当月生产计划,下达主材回收计划。
2、井下回收的主材经生产技术科同意不入库直接进行复用的由双方施工队组材料员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及时报生产技术科主材管理员留存。
3、为减少回收主材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现象,生产技术科提倡队组在本采区施工范围内自行组织调配可直接复用的主材,回收队组与复用队组间双方签字,叫生产技术科留存。
4、单位工程竣工后,经各主管单位验收合格,工程所剩材料由原施工队组在3日(验收日起)内全部交退库或搬移到新的工作面。发现丢弃材料除要求责任单位及时回收外,并按丢弃材料的成本价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
㈡主材审批及费用的核实
1、列入计划的,由生产技术科主材管理员按7天用量进行审批,未列入计划的,必须有主材使用单位写出报告,施工队队长,主材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发放。超计划用料,必须由用料单位出具报告,说明原因,经生产技术科可是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在调整计划后按计划发放。
2、每月25日为结算终止日,24日前各队必须将当月的主材小号汇总表和当月井下材料库存数量汇总表报生产技术科主材管理员,各用料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材料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影响计划编制和材料汇总的,罚责任人200元,并对队长分别罚款200元。
3、主材审批时必须写清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用料地点,否则不予审批。
㈢主材使用中的规定 1、坑木
各使用单位超耗需要追加时,生产技术科要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酌情解决。
2、金属支架(含拱架、π梁)
采煤工作面顺槽的金属支架(顶梁),以提前替棚为原则,将回撤的支架(顶梁)运到距工作面50米外的适当地点整齐堆放或装车待运。否则按乱丢乱放处理。未回支架按丢失处罚。
3、锚杆、锚索、钢带及附件 要求整齐存放并挂牌。
4、移交工作面材料必须通知生产技术科参加,擅自交换队长罚款
200元、由此造成职责不清,按造成损失的双倍处罚采区。
㈣回收复用管理标准及考核制度
每月初由生产技术科下达主材回收计划,各队组严格按计划执行。 1、坑木
①坑木回收包括木梁、木腿、道木、破板、柱帽、木托板等木制品,每回收一立方奖200元,每丢失一立方按500元扣罚。特殊情况除外。
②坑木调运复用,各单位回收的坑木原则上本单位复用,剩余量和不能直接复用的,可调入其他单位或交木料场加工复用。每交木料场或调运到其他单位复用一立方奖调运单位200元。(凭交库回收单据结算)。
③坑木回收率规定 报废巷道:现场定 木轨枕回收率:85%
2、金属支架、钢带、锚杆及其附件
①金属支架每回收一根奖励150元,每丢失一根按原价扣罚。 ②钢带(刚托架)回收,每回收一根奖励20元,达不到规定比例每少回收一根扣罚50元。
③帮锚杆回收,每回收一根奖励8元,达不到规定比例每少回收一根扣罚15元。
④铁托盘回收,每回收一片奖励2元,达不到规定比例每少回收一片扣罚4元。
⑤锚索托盘的回收(卸载)率100%,每回收1个托盘奖励20元,少回收1个扣罚50元/个。
3、各种网:钢筋网,金属网
回收1㎡钢筋网奖励20元,回收1㎡金属网奖励10元。由于巷道开口、工作面回采损坏的网类,及时装车回收,杜绝乱扔乱放。回收的各种网全部交供应库房,并开回收票据交生产技术科以便奖励。
4、水泥制品
水泥制品性质坚脆,有条件回收尽可能回收,每回收一块水泥盖板奖励2元,复用一块水泥盖板奖励2元。
⑹其他队组的回收,如对组工作面搬家倒面,扩帮后的废旧材料,开掘工作面的废旧材料以及其他巷道的材料回收,由生产技术科下达通知,逾期不完成的,按材料乱丢乱放对责任队组合责任采区进行罚款每200元/次。
⑺回收材料发生丢失时,按材料成品价格进行集体罚款,对责任人和队长按材料成品价格进行罚款。
⑻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两巷若是全锚巷道有条件回收时,必须回收垫片、锚杆等主材,回收率不得低于80%。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生产技术科按实际情况进行回收指标的调整,月末考核兑现。
⑼各单位回收的主材与本月25日前交供应库,并交生产技术科回收票据,以便考核,否则扣队长、材料员各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