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附件9
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类别 查询 序号 信息名称 基本内容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业务范围及等级评审证书的各项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准予开展的诊疗科目及代码、校验情况等项内容 院长/主要负责人姓名、职能科室设置、床位数、保健院电话、网址等项内容 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的各项诊疗、保健技术及特殊临床检验项目的名称及有效期,包括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 各重点学科/室的学科带头人资质信息 3. 重点学科/室的人员情况 各重点学科/室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资质信息 公开途径 责任 部门 备注(法规依据等) 1. 依法执业登记 在门诊大厅或正门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栏)/电子屏和保健院网站/宣传册等,并提供查询服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机构 资质 2. 诊疗、保健技术准入 可用公示栏/电子屏,张贴科室/提供查询等形式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可用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提供查询等多种形式公开 4. 承担教学任务情况 承担各院校医学生(专科生、本在保健院的门诊大厅或正科生、研究生)临床见习、临床门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实习、毕业实习任务应挂“教学公示牌(栏) 医院”的牌匾
类别 查询 序号 信息名称 基本内容 公开途径 责任 备注(法规依据部门 等) 1. 妇幼保健管理 2. 医用设备 1. (1)本单位在妇幼保健三级网中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2)本单位开展的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保健等;儿童保健服务院内妇幼保健管理 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保健等 (3)开展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如婚前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终止妊可用网站/公示栏/电子屏/娠和结扎手术等 宣传册等形式公开 (1)本地区妇幼保健三级网点分布及保健工作运行程序及各级网点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母子保健手册、妇女病普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服务院外妇幼保健管理 等 (2)本地区妇女保健管理,特别是孕产妇保健情况;儿童保健管理工作情况特别是儿童生长发育和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情况 大型医用设备所在科室的显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著地方,可以卫生行政部门可 可证》 核发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制件的形式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