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1)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一 检查内容 基础条件 专科规模床位数量 (50) 医疗技术队伍 年龄结构 医师队伍学历结构 (15) 职称结构 三 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平均年出院人数 平均住院日 标准分 60 评分标准 病床数量达到80张,得8分;每增加20张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低于80张不得分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小于45岁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得5分 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70%,得3分,≥80%得5分。低于70%的比例不得分。 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20%,得3分,≥30%得5分。低于20%的比例不得分。 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2500人次得10分,每增加2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14天得12分;≤13天得15分,>14天不得分 备注 1 10 二 130 5 6 5 5 375 15 9 总体水平(85) 15 疑难病例比例 25 四 医疗质量状况 诊断符合率 235 疑难评估前3年,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例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40%,得满分;由医每降低1%扣1分;非脑血管比例<20%者院自不得分 行确实 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95%,得20分;每降1%,扣4分;低于90%不得分 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20 16 病区质量(70) 甲级病案率 15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5 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0 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专科能力评价体系

基础指标

正高、副高职称医师数/医师数 硕士、博士医师数/医师数

科室年住院量 开放病床数 住院患者抢救例数

院内感染率 并发症发生率 经鉴定医疗事故发生率 住院术后非预期再手术率

专科评价

技术指标

住院重点疾病*例数/年住院人次 住院重点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数 三级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数 四级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数 住院重点疾病*死亡率 住院患者死亡率 住院术后患者死亡率 医院共用设备/仪器

诊疗设备指标

本专科最先进的设备名称及数量 本专科最昂贵的设备名称及价值 本专科最先进的内镜/微创设备名称及数量 发表SCI文章数 发表ISSN文章数 省级科研奖数量 国家级科研奖数量

学术指标

省级科研基金项目数 省级科研基金金额 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数 国家级科研基金金额 重点专科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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