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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 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
方针,全面加强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和
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起重机械事故,公司组织制定了《国家
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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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能源 电力 安全 办法 通知 抄送: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审定稿)
二○○八年九月九日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8 年 9 月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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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 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起重机械的
安全监督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主要依据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 373 号)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393 号) (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
术监督局第 13 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察管理办法》(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0号令)、《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92 号令)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66 号令)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
业在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升降机、提升装置和电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