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南市菜篮子工程项目

2017年济南市“菜篮子”工程项目

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菜篮子”保供提质增效工程, 2017年全市蔬菜产业按照“抓住两头,放活中间”的总体工作思路,以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实现蔬菜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通过建设蔬菜标准园、集约化育苗中心、高效智能日光温室、蔬菜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等,推进全市蔬菜产业“扩规模、上档次、创品牌、拓市场、抓示范、强带动”,切实提升我市蔬菜产业竞争力,再创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新优势。

二、申报原则

1、按照“保供、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

2、遵循“有进有退、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模式; 3、坚持“县级推荐、专家评审、市级审定”的申报评审程序。

三、申报条件

(一)市级蔬菜标准园认定

1、申报主体为在工商部门注册,从事蔬菜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符合《济南市蔬菜标准园认定细则(试行)》(济农农字[2017]15号)认定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有独立的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财务管理规范。

(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

1、申报主体为在工商部门注册,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申报主体必须设施条件完备、运作管理规范、群众普遍认可、带动能力较强;

3、育苗设施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年育苗能力达1000万株以上;

4、自主创新能力强;

5、申报主体有较强的资金筹集能力,且财务管理规范。 (三)高效智能日光温室提升工程

1、申报建设单位为经工商注册登记的蔬菜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申报单位生产用地100亩以上,现有或新建日光温室面积不低于50亩,且生产环境良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3、蔬菜产品优势突出,生产管理水平领先,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4、财务管理。有独立的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自有资金充足,账薄设置齐全,会计核算规范。

(四)蔬菜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1、申报单位为经工商注册登记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蔬菜生产面积200亩以上,生产环境符合蔬菜生产发展要求,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3、有独立的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自有资金充足,账薄设置齐全,会计核算规范。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

(1)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市级以上农产品例行抽检出现不合格的;

(2)2016年度承担市级以上“菜篮子”项目未通过验收的。

四、扶持重点

(一)市级蔬菜标准园认定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蔬菜标准化生产;加工、包装、贮存等配套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产品质量认证、品牌打造推介等。

(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

1、集约化育苗专用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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