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和标志设计》作业

《字体与标志设计》作业

一、品牌商标社会调查

要求:对10个知名品牌的商标进行调查,5个国际品牌,5个国内知名品牌。调查内容包括: 1、名牌商标释义——对你调查的这一品牌在当今所采用的商标的造型、色彩、内涵等进行阐释。

2、品牌的历史沿革——对你调查的这一品牌创立及发展的历史进行阐述,包括不同时期商标演变的情况。

3、社会知名度及价值——阐述你调查的这一品牌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及商标价值,表述你经过调查后的感想。

对每一个商标都应按照上述几点进行调查,最终完成一份调查报告,把上述内容囊括其中。 注意:调理清晰,图文搭配

二、伊犁?国际旅游谷征集旅游形象标志设计

为有效提高伊犁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充分展示“伊犁·国际旅游谷”的品味和魅力,打造伊犁旅游品牌,伊犁州旅游局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伊犁旅游形象标志(LOGO),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热爱伊犁、关注伊犁,支持伊犁旅游业发展的设计爱好者、广告设计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单位)、大中专院校教师及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以电子邮件发送系统时间为准)。 三、LOGO设计要求

1、构图简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寓意深刻,能承载“伊犁·国际旅游谷”的定位和内涵;

2、围绕伊犁优美大气的自然景观、悠久独特的历史文化,浓郁的民俗风情等特色优势品牌资源,凸显“伊犁·国际旅游谷”的精神实质及其唯一性;

3、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便于识别和记忆,让中外游客看到该标志就知道是伊犁旅游;

4、配有与LOGO相协调的“伊犁·国际旅游谷”中英文字体设计,可进行图形、图文(字母)等组合。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1、作品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投稿。投稿邮箱:ylzlyjcjc@163.com,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名称+伊犁旅游LOGO征集稿件”字样;在邮件内容中提供作者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

2、设计作品以图片形式(jpg格式)添加在邮件附件中。图片应具较高的分辨率,易于放大缩小。获奖作品后续需提交原始设计文件。

3、投稿时请一并提交作品的寓意、设计理念、创意说明等文字(300字以内) 。 4、应征个人需随作品一起提交个人有效证件扫描件一份(jpg格式);应征单位需随作品一起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一份(jpg格式)。

5、若出现相同的作品,则按收件时间顺序确定第一创意者。

6、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式

1、伊犁旅游形象标志征集活动分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实施。伊犁州旅游局将邀请专家和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选出入选作品。 2、入选作品将通过媒体公布,并在伊犁旅游官方网上进行投票。

3、伊犁州旅游局将结合评审委员会评选和网络投票结果,最终确定获奖作品。 (二)奖励办法

确定伊犁旅游形象标志作品1幅,奖励3万元人民币并由伊犁州旅游局颁发证书; 设优秀参与作品5幅,各奖励2000元人民币及伊犁州直4A级以上景区门票2张。 六、特别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启事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伊犁州旅游局对获奖作品支付奖金后,即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获奖作者拒绝转让作品相关权益的,伊犁州旅游局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3、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伊犁州旅游局不向应征者支付设计费等任何报酬或费用。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被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本局概不退回未采用作品。 5、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理。

6、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充分认可本《公告》内容,并遵守所有约定。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伊犁州旅游局所有。 七、资料获取

热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

要了解更多伊犁旅游信息,查阅伊犁相关背景资料,请登录伊犁旅游官方网(http://www.yltour.gov.cn),或前往伊犁州旅游局咨询。 征集活动咨询联系人:陈丽萍;

电话:0999-8098155;15894110530;

伊犁州旅游局地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路224号。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 2013年7月16日

http://www.xjyl.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x?ArticleID=91874

三、山西大同云冈石窟征集官方标识设计

云冈石窟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城西16公里的武州山南麓、武周川北岸,规模宏大、艺术精湛、造像丰富,是中国佛教艺术第一个巅峰时期的经典杰作,代表了五世纪世界雕刻艺术的最高水平。1961年3月,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12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5月,成为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为了更好地宣扬云冈石窟文化,提升云冈石窟认知度和影响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宣传形

象,云冈石窟研究院借2013年“中国文化遗产日”特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官方标识LOGO,征集内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国内、外拥有创意、文案、图形设计能力的优秀设计师、设计团队或设计单位。 二、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

2013年6月8日-2013年12月14日 2.评选时间:

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月28日 3.公布时间:

2014年2月7日

三、设计要求:

1.在充分了解和挖掘北魏历史、大同(平城)特色、佛教渊源、雕刻艺术的基础上,准确表达出云冈石窟所蕴含的文化内涵;

2.紧扣主题,突出云冈元素,体现石窟特点,富有鲜明的景区特色和象征意义,具有大众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给人容易辨识而又耳目一新的感觉;

3.构思新颖、创意鲜活,色彩搭配适当,图案、文字、符号等组合协调统一,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易于记忆和推广传播,便于运用;

4.设计作品须附上个人信息和文案说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简要个人履历,绘制稿名称、所选用的色彩元素、设计比例以及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说明。

四、作品规格:

LOGO设计方案手绘、电脑制作均可: 1.手绘版

绘制在A4规格的纸张上,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标志部分及延展应用部分设计应体现在同一张设计稿中,要求设计图样清晰、整洁,并将个人信息和设计说明,打印或以楷书写于纸张背面,要求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2.电子版

用297*210mm(A4规格)白底界面绘制,以JPG格式提交,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作品不小于3M;请投稿者自行备份高精度设计原稿(AI、CDR、PSD、PNG等格式),以便作品入选后能提交可供编辑的矢量图电子文档;另编辑一份WORD文档注明个人信息和设计说明,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五、投稿办法:

投稿者可提供多个设计方案,以邮寄手稿或发送电子稿的形式提交: 1.邮寄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 云冈石窟景区 云冈石窟研究院办公室网站 邮编:037007 2.电子邮件地址

邮箱地址ygskwz@163.com,邮件主题填写“应征云冈石窟LOGO+姓名” 注:所有作品均不退还原件。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