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砖厂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

恒源砖厂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厂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惠州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厂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损失,维护本厂及企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厂在运营管理中发生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事件应急措施。当事故超出我厂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厂进行处理。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3.1领导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应由领导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厂运营管理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企业法人任组长,其他技术、生产、工程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机构设在厂办公室。应急领导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部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本司应急组成员组织图见附表。 3.2 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客户,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马上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 3.3综合协调机构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4 专家咨询机构

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家组,聘请有多年环保经验及相关科研单位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为: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与和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由环境科组织成立,其主要只能: (1)负责定期宣传、培训与演练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环境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业人才。

(3)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善后处置在处理好污染、维修好设备后,组织有关专家对污染范围进行科学评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针对于此对设备进行加装或改造避免下次有类似事件发生。 4 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厂内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作出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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