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国家对放射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和报告、立案制度的原则,必须在24h内对初步确诊的3级放射事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2级以下的事故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

二、3级事故以口头方式报告时,必须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累人数、当地处理、患者的严重程度。并报告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传真号及主要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三、放射事故的年度报告按统一制定的“申国卫生监督统计报表”和“事故卫生监督监测年报表”格式报告。

四、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和人员的事故报告。 (2)调查事故的证明材料和取证资料。 (3)处理事故的技术资料。 (4)事故的危害影响评价。

(5)受辐射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治疗有关资料。

(6)填写“放射事故报告表”、“放射事故阶段报告”、“放射事件登记”。

五、辐射事故的防范措施

1. 放射科积极做好常见辐射事故技术分析。

2. 强化科室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放疗技术规程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3. 做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机器运行正常。

4. 一旦发生一般性故障,不能检查病人时,立即关闭设备开关,断

开故障设备的电源,并在操作台上放置“此设备禁止使用”的标识。立即通知门诊领导,聘请厂家或有关专家进行维修,记录设备发生过账时的状态。同事,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5. 如果设备出现不能人为控制的连续曝光的情况时,应紧急切断该

设备的电源,将事情立即报告给门诊领导,如病人受到不应有的过度照射时,要上报医院,组织专家对病人进行检测和观察治疗。 6. 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故,涉及到人生安全时,立即关闭科室内

所有电源,从安全门紧急、有序疏散病人,同时向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在保证病人安全撤离后,工作人员尽快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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