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常用抗生素皮试操作
皮内试验药液的配制
凡做皮试前,均应询问病人或家属是否有药物过敏,若是高度过敏体质或发生过过敏反应者,不宜再做皮试。具体配制如下:
一、1.青霉素皮内试验药液的配制:
青霉素一瓶为80万单位,注入4ml生理盐水,- 则每ml含20万单位。 取0.1ml,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2万单位。 取0.1ml,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2000单位。 取0.1ml,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200单位。 作皮内注射,取试验液0.1ml(含20单位) 2.呋布西林皮内试验药液的配制:
呋布西林钠0.5,相当于50万单位,注入5ml生理盐水,则每ml含10万单位。 取0.1ml,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1万单位。
取0.1ml,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1000单位。 取0.5ml,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500单位。 作皮内注射,取试验液0.1ml(含50单位)
呋布西林钠0.5,相当于50万单位,注入5ml生理盐水,则每ml含10万单位。 取0.1ml,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2万单位。 取0.1ml,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2000单位。 取0.2ml,加生理盐水至1ml,每ml含400单位。 作皮内注射,取试验液0.1ml(含40单位) 二、头孢菌素皮试
(一)医护人员在应用药品前应认真详尽询问药物过敏史,并明示记载于医嘱单上。 (二)皮试对象
1.凡青霉素皮试阳性者,在拟接收头孢菌素治疗前,均应作皮试,如停药三天者,应重作皮试。 2.凡青霉素以外的药物过敏者或高敏体质者(如哮喘、荨麻疹等)应用头孢菌素治疗前均应作皮试,并严密观察。
3.凡青霉素皮试过程中曾发生过敏症状者(胸闷、气促、皮痒、微循环障碍及中枢系统症状等);或曾青霉素皮试阴性,以后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生过敏反应者,禁作头孢菌素皮试。 (三)皮试液配制剂试验方法
1.头孢菌素皮试必须使用拟投药品为原液进行配制,不能用相关药物替代。 2.头孢菌素皮试液的浓度为300ug/ml,每次皮内注射0.1ml(30ug)。
3.具体配制方法如下:
取药物1.0,加注射用水4ml(如药品规格是0.75,加注射用水3ml;0.5加2ml;0.25加1ml)溶之,摇匀后取0.1ml,加注射用水稀释至10ml,摇匀后取1ml稀释至8ml,摇匀即得。
头孢呋新(西力欣)皮试液配法:取药物0.75,加注射用水至12ml溶解,摇匀后取0.4ml,加注射用水稀释至10ml,摇匀后取1ml稀释至8ml,摇匀即得。
4.头孢菌素皮试液必须新鲜配制,制成后宜放在4℃~10℃冰箱中保存,24小时内有效。 (四)皮试过敏试验判断标准:
1.阳性:局部晕团和红斑,直径>1cm或伴伪足; 2.阴性:局部无晕团和红斑,直径<1cm;
3.观察时间:15分钟,注意受试者有无胸闷、气促、皮痒、发麻、头昏等症状。如有症状,即使直径<1cm,局部无晕团和红斑,亦作阳性判断。
(五)皮试过程中发生严重反应应尽速紧急抢救:肌注0.1%肾上腺素针0.5ml~1ml,病情危重者可静脉给药,本品可重复应用,剂量同上。肾上腺皮质激素及血管活性药物可同时酌情使用。气促者可面罩给氧,严重者及早作气管插管接呼吸机。另外应及时填写报告表及记录产品品名、厂家、批号等,并保留原使用药品。严重者报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及卫生厅医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