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加快推进商贸服务
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3]96号 【发布部门】咸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23 【实施日期】2013.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3〕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已经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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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为加快共建大西安,实现新跨越,推进我市商贸服务业提档升级,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确保完成《咸阳市“十二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目标,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规范低端、提升中端、培育高端”的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商贸服务业合理布局、结构优化为主线,以产业化、市场化、网络化、国际化为方向,以配套完善服务、方便群众生活为出发点,以提升档次、创造就业、增加贡献为落脚点,积极创造有利于高端突破、中端提升、低端规范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和完善的消费网络,全面提升商贸服务业水平,为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提升城市魅力、人民舒适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都市标准,商贸服务业与大西安同步;坚持产城互动,商业网点规划与城乡规划同步;坚持龙头带动,商贸服务业高、中、低发展同步;坚持上下联动,商贸服务业市县同步;坚持突出特色,商贸服务与文化发展同步;坚持服务民生,商业布局与方便生活同步。 三、奋斗目标
到“十二五”末,市县镇村四级流通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全面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大都市的会客厅-中央商务区初具规模,“大西安”的副商贸中心-主城区服务业框架基本形成,五星级酒店实现零的突破,建成五个以上城市综合体。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625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力争对GDP贡献率年均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 2 / 3
四、重点产业
(一)做大批发零售业。按照层次清晰、流通顺畅、特色鲜明、业态丰富的原则,紧紧围绕产业布局,加快传统商贸服务业提升、改造,基本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批发市场体系和完整的商品流通网络体系。以中央商务区、城市综合体为载体,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搭建网络服务平台,积极发展网购店。
(二)做强养生休闲业。按照“挖掘传统文化,整合养生资源,培育养生产业,打造养生名城”的思路,依托咸阳地热资源优势,充分挖掘传统中医养生文化,以现有海泉湾、地热城为载体,整合资源,完善配套设施,打造集温泉洗浴、水疗足疗、健身休闲、酒店会议、康复疗养为一体的休闲养生产业集群。
(三)做优住宿餐饮业。按照优化结构、整合资源、改善环境、提升水平的原则,以引进、建设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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