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各项制度

九、探亲、婚、产假、工伤、丧请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每月考勤情况由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县局基层管理股存档;

十一、无故长期不上班者,依照公务员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XXX漫水河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制度

一、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涉及法律援助的来信、来

访;

二、受理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登记,并进行初步审查; 三、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有权处理的部门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对有关部门移送且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结果;

五、接待群众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语言文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压制、推诿、拖延,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或接受吃请;

六、律援助对象:

1、未成年孤儿、社会孤老、经济特困老人及残疾人员; 2、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有物质困难条件的居民; 3、其他不能够支付聘请律师或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的法人和居民;

4、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由法院指定刑事辩护的被告人。

七、法律援助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法律事项; 3、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或请求合法待遇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

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6、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XXX漫水河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制 度

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二、对每名矫正对象指定专人负责对其开展矫正工作,

做到“四知道”(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居住地址、活动范围、亲属概况);

三、加强对表现较差的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出现情况要及时上报,不得越权违规处理;

四、定期或不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查访,避免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五、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语言文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不压制、推诿、拖延,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或接受吃请。

XXX漫水河司法所计算机使用

管理制度

为确保司法所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和正常运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司法所所有计算机为固定资产,由所统一管理; 二、严禁访问国际互联网。工作期间禁止利用计算机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播放观看影像、实时在线聊天等;

三、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工作无关,严禁上机操作;

四、注意计算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确保计算机有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五、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六、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增删、改动微机的I P 地址等软硬件配置;未经所长同意,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不得外借;

七、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计算机,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

八、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九、因操作不当给工作或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用后及时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离开机房要关好门窗,以防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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