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村民自治的对策与措施

自治的物质基础。另外,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鼓励农村各种农业协会等多种形式的自治组织的发展,提高村民自治能力,使村民真正感受到自治的好处,从而逐步改变村民对自治的冷漠态度,使村民真正参与到农村自治中来。 (3)加强对农村干部的培训。当前中国村级干部普遍的低素质构成了影响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另一个障碍性因素。村级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需要党支部的于部与村委会的成员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去把握和处理,‘而中国农村村级干部素质相对不高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而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村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的培训就非常重要了。一般来看,村里两委关系不协调的主要原因在支部身上,因而尤其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 3.3 规范民主选举的对策建议

(1)加强法治,强化监督。在确定为候选人和正式选举期间,上级应该专门设立临时督察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监督。科学、有效的监督应当是自上而下的下行监督与自下而上的上行监督有机统一的双向运动过程。一经发现并查实不当行为,立即取消被选资格,同时,村民也要积极举报并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

(2)对家长制残余比较严重的村庄的村民进行政治教育,使他们真正意识到民主选举是为了实现他们自身长远利益,不能因为一时的“压力”、“面子”、“交情”而置本村的长远

发展于不顾。选举是公民自身的权利,珍惜自己的权利也就是通过捍卫自身政治权力进而维护自己经济利益。因此在投票时不要因小利而失大利,慎重考虑投出自己宝贵的一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他们消除非理性的、狂热的、偏激的或冷淡的政治心理和意识,确立一种民主的、正确的选举观。

(3)针对农民流动削弱村民对村务的参与。建议利用中国传统节日如春节、中秋等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对他们进行选举动员。这样既降低了村民参与村民自治的成本,也使村委会工作更易开展。村民自治制度应该服务于当地农村特殊人口结构形成的特殊需要,加强保障及维持农村社会治安、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协助照管老人妇孺等方面的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目标指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个论断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和根本精神,村民自治正体现了这一宗旨。因而加强农村村民自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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