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河南理工大学教务处

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教〔2015〕3号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

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 2015年1月5日

河南理工大学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

(修 订)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竞赛活动,充分调动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竞赛的组织管理,奖励在竞赛中有突出成绩的团体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学生为主体参加的学科竞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文化艺术竞赛、业余体育代表队竞赛、高水平运动队竞赛等。 二、竞赛组织分工

教务处负责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实施;校团委负责“挑战杯”和各类文化艺术竞赛的组织实施;体育学院负责各类体育竞赛的组织实施。

三、获奖级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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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不同类别的竞赛成立相应的获奖鉴定专家组,负责对学生参加竞赛所获奖项级别的认定工作。

四、管理与奖励办法

学科竞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竞赛和体育竞赛等竞赛奖励办法详见附件。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奖项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标准按照学科竞赛奖励标准的1/2执行;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补贴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见附件1)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校团委、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

2.河南理工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科技学术

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

3.河南理工大学业余体育代表队管理与奖励办法(修订)

4.河南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与奖励办法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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