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价作业指导书新

风险评价作业指导书

一、风险评价的目的

通过事先分析、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现事前预防,达到削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二、风险评价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生产中的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三、风险评价的日期

2011年5月24日—7月1日 四、风险评价程序

见下图。 五、危害辨识

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及性质,可以从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缺陷以及管理缺陷等方面考虑,也可以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所列的20类事故的因素进行考虑识别,具体如下:

1、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在重力或其它外力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砸伤和造成的伤害,

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风险评价准则 公司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合同规定 确定风险评价范围与目标 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按生产流程的阶段 按作用任务 按生产/服务阶段 按部门 按地理区域 按装置 划分作业活动 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 危害辨识 有害的作业环境 管理上的缺陷 轻微或略小的风险(〈4〉 评价风险 重大风险(15—16) 确定是否可接受风险 巨大风险 (20—25) 可容忍( 4—8) 中等(9—12) 立刻 指定风险控制计划 实施期限 立即或近期整改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两年内治理

评审控制计划的适宜性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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