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职称考试

交通运输职称考试

【篇一:中、高级职称交通运输工程评审条件(最终)】

河南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交通运输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报交通运输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知识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方法逐步实行以考为主、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本条件中“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车辆运用工程、港航工程、航空工程、邮政运输工程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一)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道路与桥梁、铁道工程(路基及桥梁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审核、标准和定额及规范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质量监督(检测)、造价管理、施工、监理、养护、附属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筑养路机械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车辆运用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汽车运用工程中综合运输管理、智能交通、物流管理和车辆生产、维修、检测及场、厂、库、站等工作的技术人员;铁路和城市轨道(机车、车辆、设施、设备、通 1 信、信号、电力)的生产、调配、检测、维修与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港航工程专业适用于港口、航道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航道维护、标准及规范编制、科研等工作的技术人员;船舶设计及制造、船舶检验及维修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四)航空工程、邮政运输工程专业适用于航空、邮政设施、设备、生产、运输、调配、检测、维修与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2、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外语考试符合国家或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与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 2 作满2年。

(3)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符合下列条件:

(l)系统掌握本专业的主要基础理论知识;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

(3)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了解相关专 3 业的有关知识;

(4)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5)了解相关专业的主要技术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6)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2、工作能力与经历,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解决本专业科研、设计、规划、施工、监理工作中比较复杂技术问题和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完成本专业专项技术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收集、整理和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技术资料,并应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4)具有将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5)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6)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完成过1个以上省(部)级或2个以上省辖市(厅)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编制,或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审查意见;参加完成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标准、定额、计价规则、计价补充规定、规范、范本的编制工作。

②参加完成过1个以上省(部)级或2个以上省辖市(厅)级工程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的施工或监理等技术工作。

③参加完成过1个以上省辖市(厅)级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参 4 加完成过1个以上技术引进、消化、推广项目并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④参加过2项以上省辖市(厅)级有一定技术难度或比较复杂技术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工作并参加撰写技术报告。

⑤参加过1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或比较复杂的筑养路机械、车辆、船舶的技术经济评价并参加撰写评审报告或负责过2项以上险性事故、设备故障的检验、分析,研究排除故障的措施,并撰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⑥作为技术负责人设计的汽车专用维修机具,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有实际应用价值或完成的汽车总成大修,在厂车日和返修率指标符合要求,解决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⑦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完成1项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在引进新型设备的消化吸收中,较好地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

⑧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1条以上高速公路或2条以上一般公(铁)路、航道(港口)的养护,完成过1项以上大、中修技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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