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和定期接待
群众来访日制度及领导包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加格达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及领导包案。 一、阅批群众来信制度
(一)局领导要坚持亲自阅批群众投寄本人的信件,主要领导阅批不少于70%,其他领导达100%,并有登记、有批示、有处理结果。
(二)局领导阅批群众来信主要是联名信件、反映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信件、反映工作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信件、可能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信件,特别要注意阅批职工群众多次反映都未能妥善解决的重复来信。 (三)局领导阅批群众的来信后由相关承办处室按要求认真查处并报告处理情况,同时将群众对查处情况的意见反馈给阅批来信的领导同志。
(四)对需要上报处理结案材料的信件,阅批领导要认真审阅结案报告并签署意见。规定期限内不能结案的,要督促承办科室说明原因并上报进展情况及请求延期的时限。
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
(一)参加领导接待日的领导要挂牌接待。
(二)领导接待日时间为每周三上午,接待地点在监审室。
(三)在领导接待日内,参加接待的领导同志应认真解答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相关政策法规当时能解答的要予以答复;一时不能解答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视反映问题的情况批转有关职能科室调查处理后给予答复;对不切实际超出政策规定提出过高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其息诉罢访。
(四)领导接待日的安排,由监审室提前通知局领导做好接待准备。如需有关科室共同参与接待的,应预先通知。监审室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的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对领导接访后交办的事项要加强协查督办,要求承办科室按时办结,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复,并将有关办理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配合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做好领导接待的记录、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领导包案
对各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和重大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原则上按局领导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对口包案。包案的具体案件除各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外,其它重大信访问题由相关科室提出,分管领导审定后列为领导包
案。领导对包案的信访案件要亲自参与调处工作,并责成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各级领导批(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办结后应及时上报办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