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事件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和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7)《库房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8)《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

(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 (13)《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14)《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0号)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16)《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

(1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6号)

(1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9)《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09〕124 号)

(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0)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 (2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3)《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GB8196-2003) (2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 (2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BZ158-2003) (2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3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1)本预案是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要求和基本规范,是指导各部门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准则。

(2)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和自身实际,编制本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予以实施,并作为本预案的补充和完善。

(3)公司各级应急预案构成的应急预案体系如下图所示: ①公司内部预案衔接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 机械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 氨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天然气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中署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灼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淹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②公司与地方、主管单位预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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