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剂溶出度相关知识汇总

吸收处被抬高的现象。

图1 供试品溶液图谱(上方)与对照品溶液图谱(下方)相比,基线被整体“抬高”

图2 辅料呈一“斜坡形”吸收(下方图谱), 在测定波长处的吸收度值约占供试品溶液(上方图谱)的5%左右

另一方法可采用HPLC法,将其测定结果与UV法进行比较,以判定辅料是否有干扰。

当辅料干扰紫外法测定时,通常可采用以下方法:

双波长吸收度差值法: 导数光谱法:

HPLC法:在HPLC色谱柱上可轻松将辅料与主成分分离,该法测定最为准确、可靠,只是工作量略显增加。

验证:

溶出度检测方法按照既定的方法学认证各项要求验证,尚需注意以下各事项:

(1) 对于某些难溶性药物,如难以采用溶出介质直接溶解对照品,可先加少量有

机溶剂(如甲醇或乙醇)溶解后,再加溶出介质稀释的办法,建议最终溶液中有机相比例不超过5%。如超出,应予以相应验证。

(2) 线性范围应考虑到有可能出现的低浓度点情况,如对于溶出曲线或调释制剂

的测定等。并为减小外标一点法的测定误差,建议将对照品溶液配制为约50%释放量浓度。

(3) 应注意考察活性成分在37℃溶出介质中的稳定性。若不佳,应在质量标准中

标注“取出后立即测定的”字样;不建议在溶出介质中加入抗氧剂、稳定剂等物质。

(4) 根据实际情况,检测波长可选取非最大吸收波长。

(5) 当测定法为紫外法时,由于易受辅料或胶囊壳的影响,建议分别取对照品溶

液与供试品溶液进行紫外扫描后根据所得图谱予以明了,亦可采用高效液相法进行佐证。如干扰存 在,可考虑采用双波长相减法或空白胶囊壳扣除法等方法予以消除,不建议采用紫外导数光谱法;如干扰排除较为困难,建议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

(6) 空白胶囊壳干扰在2%以内可忽略不计;若大于2%则应校正,并在该品种项

下予以注明;大于25%时,则被视为溶出试验无效,应重新选择测定方法。关于其测定法,建议取6粒样品,彻底清除其中内容物,同法试验和过滤后,分别量取相同体积混匀测定。测定时、以相应溶剂为空白。

(7) 不应出现溶出度测定结果均值高于含量测定结果3%以上的情况。如出现,应

重新考察溶出度测定方法的适用性。

(8) 对于小规格制剂,不建议采用大于1cm的吸收池进行紫外法测定,而建议采用HPLC法(并可酌情加大进样量以提高测定精密度)。但对于具有较强紫外吸收的活性药物,为提高工作效率,可在溶出曲线大批量样品测定时,采用0.1cm~1.0cm短吸收池,但必须经过验证。

(9) 对一些小规格制剂,样品过滤时会发生吸附,判定吸附与否的方法可采用:

①取溶出液,分别过滤不同体积的初滤液后测定,观察响应值的变化情况, ②取样后一份不过滤,直接采用高速离心,取上清液测定。并与采用过滤法所得的续滤液比较,考察两者间测定数据的差异。判定自动取样溶出仪的固有滤膜是否存在吸附时,一般采用该法。

③取对照品溶液,经滤膜过滤后,与原溶液进行比较,观察测定前后数据的变化情况。

如滤膜对药物有吸附,可采用将滤膜在沸水中煮沸1h,或加大初滤液体积等

办法予以解决。但建议采用直接高速离心的方法。 7. 溶出曲线比较

产品上市发生较小的变更时,采用单点溶出度试验可能就足以确认其是否未改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发生较大变更时,则推荐对变更前后产品在相同的溶出条件下进行溶出曲线比较。在整体溶出曲线相似以及每一采样时间点溶出度相似时,可认为二者溶出行为相似。

由于多pH值溶出曲线的绘制已成为剖析和表达固体制剂内在品质的重要手段,故对溶出曲线比较的科学评价愈发重要。截至目前,报道有多种比较方法。

但自美国和日本等国的官方机构认定采用模型非依赖方法之一的“相似因子比较法”之后,现基本上被统一采纳。该法特点是对溶出曲线进行整体评价,通过计算相似因子(?)比较溶出行为的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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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当?数值介于50-100认为两条溶出曲线是相似的,该数值限定是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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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比较曲线上任一比较时间点溶出量平均差异限度不大于10%的考虑。表5提供了溶出量平均差异与相应?因子临界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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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制剂,15min时溶出量达85%以上,则无需进行曲线比较,此时仿制制剂亦满足此条件。

-------刘彩霞 2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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