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P2013—99
西宁市湟水河、南川河人行桥桥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委托单位(盖章):西宁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编制日期:二零一三年七月
项目名称:西宁市湟水河、南川河人行桥工程 项目类别:I 城市交通设施
编制单位(公章):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负责人:李慧
姓 名 李慧 姜晶 王宁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上岗证书号 登记证字 第B39020051000号 登记编号 第B39020070400号 环评岗证字 第B39030006号 职 责 项目负责人、编写 审核 审定 签 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2个英文字段作1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