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要求和管理规定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

本科毕业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要求和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南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士学位的管理,结合本院近年授予学士学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具备南开大学成人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能够掌握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

3、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已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80个学分,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5、已经通过所属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6、已经修读的各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并且通过重修获得的学分不超过20个。重修课程的成绩在学位审核时,按60分计; 7、在本专业的平均学分绩排名中,成绩名列前60%,计算学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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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排名时,经过重修及格的成绩按照60分计算;

8、《学位论文》课程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80分及80分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 2、本科毕业时间超过三个月的;

3、在学院规定的有效学籍年限内,必修课程经重修所取得学分数

累计达到 和超过20 学分的;

4、未通过所属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成人 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

5、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院“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6、考试中有作弊行为,受到学院及学习中心通报和处分的; 7、由于其他原因及学院认为不应授予学位的。

三、学士学位申报办法

1、凡符合以上申报资格的学生,可在学院按牌毕业生申报毕业的同时申请学位;

2、 学院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申请表》,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到所属学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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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需携带身份证书原件、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等到所属学习中心申报,学习中心管理人员应按学院要求严格进行审核;

4、各学习中心审核后,收取学生身份证书复印件两份、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两份及《天津市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申请表》两份,原件退还学生本人;

5、各学习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中心学生的上述申报的材料上交学院教学教务部;

6、学院对学习中心报送的学生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并按南开大学学位办要求报送学位办公室;

四、学士学位审核、审批

1、学院教学教务部对每年所有上报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2、整理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的申请材料,按天津市学位办要求重新整理汇总后,报送南开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 3、经南开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合格者,由南开大学学位办公室报送天津市高等教育委员会专家进行审核、备案;

4、天津市高等教育学位委员会专家审核合格者,由南开大学学位办公室公布通过批准的学生名单,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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