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发证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实习(学徒)司机,必须经安技部门办理实习证,在指定的师傅(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指导下,方可进行操作训练。

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证件(操作证或实习证或临时证),不准涂改转让,并应保持清洁,随时接受安技人员检查。

4、作业前,应按安技部门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接班前应做到“九查”:

(1)检查吊钩、抓斗、防转套、限位器、负荷限位器、防爬装置等是否灵敏、安全可靠。

(2)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水、电解液等是否按规定加足。 (3)检查轮胎有无破损,气压是否充足,两并列轮胎之间是否有夹杂物。

(4)检查钢丝绳及固定端、滑轮、起升链条、弧形扒杆等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检查转向、制动、灯光、喇叭、后视镜、刮水器等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6)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漏油、各类控制阀是否有效。 (7)检查各部紧固件、电器线路连接有无松动、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8)检查各种仪表、各机构操纵杆及开关等是否正常有效,齐

全可靠。

(9)检查主要受力构件及走台,栏杆、梯子、门窗玻璃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动机起动时应做到:

(1)始动机每次连续启动不得超过15s,连续启动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s。

(2)北方地区发动机未采用予热装置及加注冷冻液时,冬季起动应采取加温措施后再起动。

(3)起动后,应低速转动,注意观察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随时查看发动机有无异常或怪味及漏油、水、气现象。严禁空负荷高速运转。

(4)水温表指针达50℃以上,各仪表工作正常时,方可起步。 7、起步行驶时应做到:

(1)查看机械周围(包括车间、车底下)有无人员和障碍物,按喇叭提醒周围人员离开,在确认无人后,方可低速平稳起步。

(2)选择平整路面,不准低速档高速行驶,转向时必须打方向指示灯并减速行驶,过铁路时不准换挡。

(3)机械未停止严禁反向开车(特殊情况除外),停车时未有特殊情况严禁急刹车。

(4)遵守“港内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出入库门、货垛、过铁路及交叉道口时,要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过”,必要时下车瞭望,确保安全通行。

(5)走合期内设备,起步后行驶速度应保持经济车速,避免突然加速。

(6)装卸机械在港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

(7)电动机械行驶必须清除车道上的障碍物,门机、装卸桥必须有专人监护电缆。

8、作业前应明确:

(1)货物单重、体积、重心位置及每钩负荷量。 (2)何人指挥及指挥信号。 (3)捆绑及摘挂钩的基本要求。

(4)所操作机械及工属具的规格、安全负荷量。 9、作业中应做到:

(1)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听到紧急信号,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避免发生事故。

(2)细心观察仪表工作情况,发现机械有异响、怪味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或报告有关人员。

(3)当机械性能不能满足作业要求或因雨、雪、雾天影响司机视线等安全操作时应停止作业,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

(4)吊钩不准触地,叉车货车不得拖地行走,以免钢丝绳或链条从滑轮中脱出。钢丝绳在作业中留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得少于3圈。

(5)不准擅自改变装卸机械的运行路线和操作过程,因作业要求需改变时,应在现场指挥人员都明确后,方可改变。

(6)当装载的货物影响视线时,应后退运行。如必须前进运行

时应指定专人指挥或引导。

(7)起重机械在起吊、旋转前,应鸣铃示警。 (8)在雨、雪气候下,门机电缆插头不允许移动。

(9)装卸易爆、易燃、放射性物品时,各类机械、工属具应降低负荷25%。

(10)装卸易爆、危险品时,内燃机械排气管应安装防火装置。 (11)新增、大修机械走合期内降低负荷20%-25%,发动机额定转速降低20%-30%,电动机额定负荷降低10%-15%。

(12)当发动机过热时,不要立即取下水箱盖,等压力降低后在开启,开启时不准带手套。如水箱缺水,应等水温降下后再加入冷却水。

10、机械作业“十不准”: (1)不准超负荷作业。 (2)不准酒后驾驶机械。

(3)不准起吊埋在地下、情况不明的负荷。

(4)不准在驾驶室外载人,室内不准超员(实习司机除外),车位停稳不准上、下车。

(5)不准用冷水冲洗热发动机和电气部分以及在冷却系统高温高压时立即加水降温。

(6)不准机械带“病”作业。

(7)不准操作与执照不相符或无牌照的机械。 (8)不准擅自把机械交他人操作。

(9)不准将货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而离开司机室。

(10)不准在机械作业时进行维修、清洁及加注燃料、润滑油等工作。

11、电动机械在检修时,应在整机电源处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未经检修人员同意,严禁任何人合闸。

12、机械不准停放在下列地点: (1)消防设备附近。 (2)仓库进出口。 (3)坡道栈桥上。 (4)铁轨线2m以内。 (5)岸壁线2m以内。 (6)地磅房15m以内。

(7)交叉路口及有交通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 (8)妨碍交通及影响作业的地点。

13、在架空高压线下作业时,机械各部位距高压线距离不得小于下列数值:

输电线路电压(kV) 最小距离(m) <1 1.5 1-35 3.0 60 3.1 110 3.6 154 4.1 220 4.7 380 5.8 14、电动机械的绝缘必须可靠,电线(缆)应安装在安全地点,防止车辆碾压损坏或行人踏踩,发生触电事故。

15、电动机械在闭合开关前,必须检查人员是否已离开危险位置,要两次闭合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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