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5.02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ICS 55.020

A 80

G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XXXX — 2008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Requirements of restricting excessive package for foods and

cosmetics

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 XXXX-2007

前 言

本标准4.2.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包装联合会、机械科学研究院、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中国出口包装研究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跃翔、汤万金、王利、黄雪、咸奎桐、牛淑梅、王远德、陈岩。

I

GB XXXX-XXXX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部分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限量指标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市场销售的食品和化妆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122.1 包装术语 基础 3 术语和定义

GB/T 4122.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过度包装 excessive package

超出正常的包装功能需求,其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必要程度的包装。 3.2

初始包装 original package 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 3.3

包装层数 package layers 完全包裹产品的包装的层数。

注:完全包裹指的是使商品不致散出的包装方式。

3.4

包装空隙率 interspace ratio

商品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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